证券时报记者获悉,证监会11日下午召开媒体通气会,宣布经征求意见后,正式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标志着非上市公众公司正式纳入监管轨道。 办法删除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主营业务明确”的准入条件,增加了“股权明晰”这一条件。办法还明确了非上市公众公司到交易所上市的要求,明确了办法实施前股东超过两百人的股份公司纳入监管范围。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今日下午表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发布后,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这期间证监会将尽快完善配套规则。他说,非上市公众公司投资者门槛还得仔细研究;这些公司可自主选择是否上新三板;公司可协议转让和公开转让,公开转让目前只能去新三板。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证监会11日下午召开媒体通气会,宣布经征求意见后,正式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标志着非上市公众公司正式纳入监管轨道。
办法删除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主营业务明确”的准入条件,增加了“股权明晰”这一条件。办法还明确了非上市公众公司到交易所上市的要求,明确了办法实施前股东超过两百人的股份公司纳入监管范围。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今日下午表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发布后,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这期间证监会将尽快完善配套规则。他说,非上市公众公司投资者门槛还得仔细研究;这些公司可自主选择是否上新三板;公司可协议转让和公开转让,公开转让目前只能去新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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