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 骏
备受瞩目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终于在2011年的最后一天隆重亮相。新《标准》中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将纳入空气质量标准。从今年开始,在北京、天津、河北及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率先开展PM2.5和臭氧监测,2016年全国所有地区将普遍硬性实施。在此前的《标准》中,仅监测PM10(10微米以下颗粒物)。
所谓PM2.5,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与较粗的大气颗粒物相比,PM2.5粒径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PM-2.5可以直接进入人类支气管甚至达到肺泡。并且,这些颗粒物将长期附着在支气管和肺部,无法由人体自身的新陈代谢排除体外。PM2.5给人类造成的健康影响将远远大于其他可吸入颗粒物。
不过,考虑到我国目前的污染状况非常严重,因此,新《标准》尽管增加了PM2.5的监测,但是对于限值的要求并不高:年限值为35微克/立方米,平均浓度限值为75微克/立方米。这是世界卫生组织所列的四个标准值中最宽的目标值,属于最低级别。换言之,当PM2.5接近日均75的时候,人们肉眼都感觉到天已经非常灰霾了,但公布的数据还是“良”。
但是,问题的关键还不仅如此,即便这个“良”也很有可能存在相当大的“系统性”误差。比如,2011年年底,北京曾出现持续的重污染天气,但是,不同机构测出来的污染指数竟然相去甚远,让公众感觉不可理解。其实,这些数据之间的巨大差异,并非来自发布者人为调整,而是不同测试设备之间的“系统性”误差。
据悉,正是由于使用了美国某公司不符合国外标准的振荡天平法PM10、PM2.5监测仪,直接造成了官方的监测数据明显偏低。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早年间凭借着获得了美国EPA认证而大举进入中国,占领了不小的市场份额。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该公司出口给中国的监测设备是“缩水”的。美国EPA 认证要求其PM2.5监测仪须加装FDMS (Filter Dynamic Measurement System 膜动态测量系统,用于增加收集挥发性颗粒物),以弥补其测量数值偏低的缺陷,英国政府也要求其PM2.5、PM10监测仪均须加装FDMS以满足监测标准,但该公司在明知国外实验结果及认证要求的情况下,却仍然将未加装FDMS的仪器在中国进行销售。
其实早在2007年起,我国就在苏州、天津、南京、上海等9个试点开展PM2.5监测,2011年又在全国20多个城市开展PM2.5试点监测。但是,多数监测设备未装FDMS功能,苏州、天津、南京等地的监测设备曾装有FDMS,但后因种种原因又被拆除。这些未加装或拆除FDMS的监测仪,测出的数据会比实际值低15%左右。因此,很多时候就会发生这样的尴尬情况,当人们眼睛、鼻子都已经感受到严重污染时,官方显示的数据还是良好。这其中,15%的误差可谓“功不可没”。
那么,为何监测机构会对此误差视而不见呢?其中重要原因就在于,环境指标已纳入地方的政绩考核标准。在不需要人为改动的情况下,机器就能让测试数据“自动”低15%甚至更多,这样的设备怎能不受到相关部门的欢迎呢?
在PM2.5监测的进一步向全国推开之前,有必要尽快消除现有设备的“系统性”误差,否则,如果任由这些“缩水”设备进一步蔓延,PM2.5的监测数值也就会越来越失去公众的信任。毕竟,我们的标准已经是国际上最低一级的了,如果在此基础上还要再下降15%,就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