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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至少分红一次 东方国信修改章程响应“号召”

加入日期:2012-1-20 8:05:57

  ⊙记者 徐锐 ○编辑 裘海亮

  监管部门大力推进的现金分红政策正得到创业板公司的积极响应。继捷成股份后,创业板第二家发布2011年年报的东方国信,也欲以修订公司章程的方式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除对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作出承诺外,东方国信“升级版”公司章程中最吸引 投资者的当属“公司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这一表述。

  此前已透露高送转预期的东方国信今日发布2011年年报,与预披露方案一致,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终敲定为,以40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并派发现金股利2元。同时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在年报中另阐述了本次分红的缘由。东方国信表示,公司处于高速成长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对流动资金需求逐渐增加,为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拟定了上述分配预案,该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除慷慨推出高送转方案回报广大投资者外,在监管部门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大背景下,东方国信还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针对性细化修改。按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东方国信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时,公司未来还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此外,对于公司盈利但董事会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征询监事会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从年报高送转,再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的承诺,东方国信在分红方面之所以“底气十足”,或得益于其良好的经营业绩表现。年报显示,东方国信去年共实现营业总收入17881.13万元,创造净利润5757.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51%。同时,依靠着良好的经营发展态势,公司计划在2012年度营收规模达到2-2.5亿元,净利润力争达到6800万至8000万元。

  作者:⊙记者 徐锐 ○编辑 裘海亮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赵恩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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