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备受股民关注的“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第一案”股民诉黄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院首次开庭。原告当庭提起新的诉讼请求,索赔金额由之前的155元猛增至几十万。法官宣布休庭合议,再次开庭时间未定。股市的民事赔偿何时有突破?面对仍如镜花水月般扑朔迷离的审理结果,对案件寄予厚望的股民们只能继续翘首等待。
当日庭上,张远忠要求增加李某的另外两次交易,阶段分别是在07年8月18日至9月27日,以及08年中关村重组以后。据悉,此次增加的赔偿金额是以可得利益损失来计算,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和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印花税、利息之和。“目前只能估算出大约是几十万元,详细数额未知。”张远忠表示。
有专家认为,凡在2007年4月至2008年5月间持有过中关村股票并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可对黄光裕的内幕交易行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涉及股东人数可能达10万余人。张远忠此前曾表示,仅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已受理了约70位中小投资者向黄光裕的索赔,第一个吃螃蟹的李岩如若胜诉,将起到示范作用。当时在中关村低位时割肉离场的股民可能会蜂拥而上,黄光裕面临的可能是数以亿计的天价赔偿,而中国股市民事赔偿案例也将会开启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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