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 籽
一石激起千层浪。
近日有消息称,证监会拟从明年起,将IPO预披露时间提至初审会之前。而深交所拟于10月下旬在三个板块部分上市公司试点信息披露“直通车”制度。与履行事前审核的信息披露方式相比,上市公司通过信息披露“直通车”的方式直接发布公告,披露及时性更高,成本更低,披露能动性进一步增强。
公开、公平、公正是指导证券发行的“三公”原则。然而,当透明公开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时,证券发行就屡遭坎坷拦路,批评公司隐瞒实际情况的矛头一度直指保荐人。理顺发行程序,增强透明度不仅是证券发行的基础,更是证券市场健康运行的保障。
一家拟IPO公司从报送材料直至接受发审委审核,持续时间大约为3到6个月。其间包括:报送材料获得受理,预审员预审,预审员出具书面或口头反馈意见,拟IPO公司根据反馈意见再修改,上初审会并执行问核程序,接受发审委审核。在目前的审核实践中,预先披露是在发审委会议召开5天前进行,即与发审委会议公告同步。而一旦将预披露时间提至初审会前,即意味着比原定披露时间提前约两周的时间。
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在2008年7月10日签署的《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的通知》中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对所有新受理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我部将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按照反馈意见修改申请文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过,由于之后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新股发行审批停止,该通知的规定尚未被执行,此次预披露提前可谓是重拾当时的监管意图。
一方面是IPO预披露时间提前的消息,另一方面却是透明度降低、IPO预披露时间压缩的事实。德尔家居和申科股份这两家公司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9月15日晚间预披露,9月19日即上会。由于期间9月17日、18日是双休日,实际留给市场的预披露时间只有9月16日这一个工作日。如此短促的预披露时间,此前从未有过,这让市场各方几乎来不及作出仔细分析研究,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督。
对于拟上市公司来说,预披露时间越短越可以减少市场的关注,也就减少被媒体和投资者挑出毛病的机会,但这却与预披露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立立电子、
苏州恒久和
胜景山河在上市前夕才被发现问题,虽然补救及时没有给投资者造成大损失,但预披露时间较短的问题还是凸显。
将预披露时间提前,无疑意味着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将面临更大的压力,而拟上市企业的发行成本也将随之提高。但正是因预披露时间的延长,可以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接受社会监督,督促保荐机构合法性强化责任意识。
透明、公开对于证券市场而言,不仅是基础,更是平稳运行的保障。此前,摩根大通的报告称,95%外国投资者关注并担心中国公司治理结构,因此降低对中国概念股的评级。而中国概念股备受海外投资人指摘,也源于市场监督和信息透明度不够。
中国的金融市场仍在建设完善,人民币国际化要开放资本项目,中国的金融市场也将受到国际投资者的关注,这就更需要强化透明公开监管。透明化的监管正在发展中,但还需要多方面多角度的完善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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