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9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做出修改,在现有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办法,调整原油、天然气等品目资源税税率。
业内人士表示,实施从价计征将大幅提高相关行业的资源税成本。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石油市场室主任单卫国说:“资源税属于地方税种,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提高资源税无疑是个好消息,但对于企业来说,这就意味着将付出更高的开采成本。”
虽然资源税改革已经箭在弦上,但针对原油、天然气的税率调整国务院仍然没有给出明确数据,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郭晓林曾公开表示,原油和天然气的资源税税率将定为5%-10%。
去年5月20日,财政部公布了《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新疆油气资源税从当年6月1日起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率先成为全国资源税改革试点。
去年12月1日,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大到内蒙古、甘肃、四川、青海、贵州、宁夏等12个西部省区,随着征收范围的扩大,以及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的修订,包括中海油在内的三大石油公司每年多缴的税收也将以百亿计算。
根据中国石油(601857)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公布的数据,2010年三大公司自产原油约两亿吨,以目前国内原油价格每吨3700元计算,按照5%税率,“三桶油”需要上缴的资源税则高达约37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