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黄光裕内幕交易赔偿案注定会一波三折。记者获悉,9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吴某等4人诉黄光裕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此次索赔金额共计700余万元。据悉,此次起诉的4位股民包括之前撤诉的李岩。不过,何时开庭还需要等待法院通知。
就在上周末,黄光裕内幕交易索赔一案突然传来原告李岩撤诉的消息。记者联系该案原告代理律师张远忠,其表示撤诉是诉讼策略,“是为了诉讼最终胜利的需要”。有分析人士指出,原告方通过“首案”的舆论轰动和示范效应,引起更多投资者关注,进而跟风提起诉讼,才是该案撤诉的原因。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从法律程序看,当原告方临时提出新诉讼请求时,需要经过被告同意和法庭批准才可以通过,但被告方已经明确不接受新诉讼请求,因此为了能够顺利增加诉讼请求,只能在撤诉后重新提出起诉。至于为什么此次诉讼增加其余3位被告,不排除是原告律师对集体诉讼进行的一次“试水”行为。
果然,9月19日,张远忠将第二批股民索赔起诉材料送达法院,开始了第二轮诉讼征途。“4原告中包括此前撤诉的股民李岩”,张远忠律师称。李岩此次索赔额将高达89万余元,与其他股民索赔内容基本相同,主要包括股票交易的差价、佣金、印花税以及利息等。由于损失计算比较复杂,本次涉及4名股民索赔金额高达700余万元。其中,一位吴姓股民的索赔金额占据了大部分,该人士从2007年9月21日开始买卖中关村股票。截至2008年11月7日,其共计损失近648万元,外加诉讼费,该人士向黄光裕夫妇索赔653万元。
“投资人在得知自己有机会追回损失后,参加维权活动的积极性大大提高。我们每天都接到许多电话要求参加维权活动,接到正式委托的数量也显著增加。鉴于工作量大等原因,我们不能一次性将所有投资者的诉状递交法院。为此,我们将更加努力工作,陆续将其他投资人的诉状递交到人民法院。”张远忠律师称。需要提醒投资者的是,黄光裕索赔一案诉讼时效截至期为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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