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警方日前侦破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该案涉案金额高达720余亿元,一个通过银行公转私业务平台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犯罪团伙被一举打掉。
据介绍,该犯罪团伙自2008年8月开始,利用深圳市一家投资公司为掩护,使用在深圳市购买的20张身份证,先后在三亚、海口分别注册10家工具公司,随后海南省商业银行开立公司账户、开通网银。同时,在深圳设立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接到业务后,随即将“客户”对公账户中的资金转入海南事先注册好的对公账户中,再通过网银将海南对公账户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最后转入“客户”指定的账户中。
据了解,在转钱过程中,该团伙通过扣留或让客户另存其他账户的方式,收取客户支付额的0.4‰—3.5‰不等的手续费,从而满足客户规避人民银行对企业基本账户和现金的管理、隐匿资金走向等非法目的,完成整个犯罪过程。
警方发现,该团伙掌控的工具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流入资金涉及2300余家单位、个人,分别转至4400多位个人、公司账户。资金来源、去向分布地域广泛,涉及全国29个省、市、区,东起上海西达新疆,南至云南北到黑龙江,涉案金额巨大,累计达727亿多元。
案件侦办过程中,警方发现该犯罪团伙异常狡猾,不断变换作案使用的“工具公司”、操作地点及通讯工具,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2010年11月12日,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企图从深圳福田口岸出境时被抓获。专案组果断收网,经过连续48小时的奋战,在深圳市将该团伙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查扣涉案款物近 4000万元。
日前,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