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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民索赔黄光裕超700万

加入日期:2011-9-21 1:36:57

  黄光裕民事索赔案第二轮诉讼启动,或将面临大规模集体诉讼。

  以“诉讼策略”为由撤诉后两天,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索赔案第二回合迅速开始。据悉,第二批四股民索赔起诉材料已于本周一(9月19日)下午送达法院。但显然这不是最终回合,该案原告代理律师张远忠昨日对新快报记者表示,最终还将提出大规模的集体诉讼。

  索赔700余万元

  9月19日,张远忠在其官方网站透露称,已经在当天下午将第二批四名股民索赔的起诉材料送达了法院,索赔金额将高达700余万元。

  “目前正等待法院通知是否受理此次诉讼,结果会及时对外公布。”据张远忠介绍,此次提出起诉的四名股民中,包含此前撤诉的李岩,他的索赔金额达89万余元。

  记者从张远忠公布的诉讼材料发现,其他三名股民索赔内容与李岩基本相同,主要包括股票交易的差价、佣金、印花税以及利息损失等。其中,一位吴姓股民从2007年9月21日开始买卖中关村(000931)股票,截至2008年11月7日,共计损失人民币近648万元。该人士要求在赔偿其所损失的金额外加诉讼费,共约653万元。

  此次诉讼仍是试水?

  据了解,由于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在国内缺少实践经验,张远忠此前为其代理人李岩以个人诉讼形式“试水”,该案在9月6日首次开庭。

  不过在开庭当天,原告方临时增加了诉讼请求,但该请求未获被告方认可,审判长宣布休庭,称合议庭将对这一问题进行合议。在等待法院合议期间,原告突然撤诉并被法院获准。张远忠当时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撤诉是因为诉讼策略需要。

  有分析人士指出,原告方通过“首案”的舆论轰动和示范效应,引起更多投资者关注,进而跟风提起诉讼,才是该案撤诉的原因。

  不过广州律师陈晔则表示,从法律程序看,当原告方临时提出新诉讼请求时,需要经过被告同意和法庭批准才可以通过,但被告方已经明确不接受新诉讼请求,因此为了能够顺利增加诉讼请求,只能在撤诉后重新提出起诉。“至于为什么此次诉讼增加其余3位被告,不排除是原告律师对集体诉讼进行的一次‘试水’行为。”陈晔表示。

  可以肯定的是,此次并不是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对最后一审。张远忠对记者表示,随着案件的进行,当前接到正式委托的数量也显著增加,只是鉴于工作量大等原因,并没有一次性将所有投资者的诉状递交法院。“但可以明确的是,时机成熟后,未来还将进行一次大规模的集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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