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起诉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的投资者李岩突然撤诉了,但第二批7位投资者昨天又递交了起诉书,其中就包括了刚刚撤诉的李岩,而原告代理律师仍然是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
第一案突然撤诉了
9月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投资者李岩起诉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这是黄光裕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获刑后,第一起投资者起诉其民事赔偿的案件。尽管李岩的损失额仅155元,但在黄光裕内幕交易中关村(000931)股票的期间,交易中关村股票出现亏损的投资者人数众多,因而符合起诉条件的投资者都以此案的进展“马首是瞻”。由于此前的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要么败诉、要么以调解结案,还没有司法判决胜诉的案例,如果此案成功,也将成为内幕交易民事索赔领域的“破冰”之案。
开庭当日,原告代理律师张远忠当庭提出增加诉讼请求,称由于黄光裕夫妇的内幕交易行为,造成李岩在2007年6月进行了不恰当交易,加大了交易成本,要求追加赔偿额几十万元。因而法院宣布休庭。而上周五,此案原告突然撤诉,法院也裁定准许。对于这两个变化,张律师表示是“诉讼策略”。
昨日记者致电张远忠律师求证此事,他表示,“撤诉的原因我不能透露。”同时,他也证实,“今天已经到北京二中院递交了第二批起诉黄光裕民事赔偿的起诉书,有7位投资者,涉及赔偿金额在700万元左右”。张远忠表示,由于有了此前第一案的受理,因而对于第二批起诉的受理是没有问题的。
撤诉后组团7人再起诉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昨天递交起诉书的第二批7位投资者中就包括了刚刚撤诉的李岩,这推翻了此前外界推测李岩或许已经与黄光裕方面达成庭外和解的猜测。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许峰表示,“如果双方达成庭外和解,除了有相约保密条款外,一定还会规定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起诉”。
而对于李岩前脚撤诉、后脚再起诉的现象,许峰提出了一种可能性,“9月6日开庭当日,原告增加诉讼请求,但被告代理律师认为这超出了法定的举证期限。虽然在以往的庭审中变更诉讼请求也是常有的事,也是一种心理战术,但可能这次比较较真,或许法院最终没有同意,因而张律师选择了先撤诉,然后以最新的索赔金额重新起诉,这样就会有一个新的举证期限了。”
索赔金额计算无参照
虽然,起诉黄光裕民事赔偿案又回到了起点,但是通过首案的开庭、索赔金额的突然大幅调高,已经调动起了一大批“潜在原告”的注意。除了案件进展外,赔偿金额的计算也是这批“潜在原告”关注的焦点。《证券法》只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如何计算投资者损失、如何证明原告的损失与被告的内幕交易行为具有因果关系等问题,并没有具体的司法解释。许峰律师表示,“我也要对这个案子多关注一下了,如果顺利,我这里也有几个因黄光裕内幕交易受损的投资者,也可以考虑在十一后提出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