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告,中山市绿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拟以3500万元的交易底价挂牌,转让方为中山市宏伟贸易有限公司和中山市沙溪镇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两大股东持有中山绿城各50%股权。
资料显示,中山市绿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为集体企业,注册资本10万元。目前,标的企业的主要资产是位于中山市沙溪镇岭后亨管理区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该处投资性房地产为标的企业通过购买债权抵押而来。
2010年1月,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分别与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中山办事处及中山市金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沙溪镇以3700万元受让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对中山市莲峰物资材料公司所享有的本金5237.0167万元及利息的债权,以及以1300万元受让了中山市金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中山市莲峰物资材料公司所享有的本金5297万元及利息的债权。前述两项债权转让合计受让价格为5000万元。
莲峰物资材料公司一直未能向债权人履行偿还义务,法院已依法查封了莲峰公司位于中山市沙溪镇岭后亨管理区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后根据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与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中山办事处及中山市金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签订的《补充协议》,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中山办事处及中山市金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分别与中山市绿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债权转让合同》,由中山市绿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受让上述债权。且由中山市绿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向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中山办事处及中山市金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债权转让价款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