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金陵药业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瑞恒医药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该公司54.55%股权)依据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榕民破字第2-45号民事裁定书,收到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债权分配10,281,788.80元,由于对该款项已全额计提了坏帐准备,该款项的收回将增加公司2011年半年度净利润约550万元左右。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榕民破字第2-45号民事裁定书审查确认的债权金额为19,201,069.70元。 (责任编辑:谢剑)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8月9日】金陵药业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瑞恒医药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该公司54.55%股权)依据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榕民破字第2-45号民事裁定书,收到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债权分配10,281,788.80元,由于对该款项已全额计提了坏帐准备,该款项的收回将增加公司2011年半年度净利润约550万元左右。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榕民破字第2-45号民事裁定书审查确认的债权金额为19,201,069.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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