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日前表示,要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决不允许上市公司骗钱骗人。看到这一消息,给人两个信息,一是目前上市公司骗钱骗人的现象比较严重;二是深圳证监局要下狠手治理这一现象。
以往信息披露的问题,一是虚假陈述,二是提前泄密。虚假陈述主要是通过造假、虚构利好消息配合庄家炒作、出货,以达到逃亡的目的。一般上市公司肯出面造假,多是利益巨大,而且也是为了解救庄家,否则一般人也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去造假。以前曾经轰动一时的银广夏造假案,就是因为庄家深陷其中难以出局,不得已而为之。故虚假陈述的信息披露并不常见,比较容易出现的还是提前泄密。
上市公司在公告利好消息前,往往股价都会出现异动,总有人能够先知先觉进场扫货,这种信息披露是比较常见的违规。可是信息泄露了,证监会往往找不到泄密责任人和泄密途径,最后也只好不了了之或者象征性地惩罚一下上市公司也就算了。
有时候上市公司也难,比如近期比较热门的华兰生物,公司的说法是自己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的义务,有事情第一时间公告,但现在闹得投资者质疑其帮助庄家出逃。真相如何现在尚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稍有不慎,便会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公司本身也有可能引火烧身。
所以说,不让上市公司骗钱骗人还远远不够,让上市公司在对的时间说对的话才是最重要的。例如张云东要求上市公司在接受机构调研和媒体记者采访时做到热情接待,谨言慎行。本栏感觉目前上市公司对记者的防范已经相当到位,但对于机构调研,有时候关系还是比较暧昧的。如果上市公司在对待机构调研时能够像对待记者那样,那么这一泄露内幕消息的渠道也就堵住了,先知先觉的机构也就不会那么多了。
所谓在对的时间说对的话,并不全是防范外人打探,该公告的时候应该及时公告。例如有时候明明重组谈判已经成功了,但上市公司就愣是拖了好几天才公告,以便给相关资金提供低价入场的时机。但是对于信息披露的一些问题,证监会往往难于取证。
本栏倒认为,证监会应将防止内幕交易的权力下放到公司董事会,就好比防火,不管是灭火器还是自来水,总之不能失火。内幕交易也一样,董事会采用什么措施无所谓,总之不能出现公告前股价异动,否则就查处上市公司董事。其实黑嘴汪建中的信息披露工作做得就很有特色,下午2点半由自己确定推荐哪个股票,别人都不知道,故无从泄密。如果董事长们严格控制重大事件知情人数量,那么泄密事件也就方便查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