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适应气候变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的科技水平显著提高,积极推进国际合作,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这是记者从在重庆举办的“中国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专题培训”会议上获悉的。这次会议由发展改革委和中国科学院共同举办。
我国气候条件复杂、人口数量众多、经济发展不平衡、生态环境脆弱,易受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近年来,因气候变化引起的特大自然灾害事件频繁发生,严重影响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西北、华北等地区旱灾频发,东北、西南、华南等地区严重干旱时有发生;三分之二以上国土面积受到洪涝灾害威胁,约占国土面积69%的山地和高原区域山洪、地质灾害多发等。
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对外合作处处长黄问航表示,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开展了大量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积极实施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首先,建立和完善了适应气候变化政策法规体系。近年来,我国相继制定并实施了《农业法》、《草原法》、《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努力建立和完善了农业领域、水资源领域、海洋领域等的适应气候变化政策法规体系。另外,我国正积极制定自然保护区、湿地、天然林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全面实施全国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规划。
其次,适应气候变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近年来,我国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扩大农业灌溉面积,开展草原退牧还草,草原围栏,人工草场建设,保护和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加强大江大河防洪工程建设和山洪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基本建成以水库、河道、堤防、蓄滞洪区为主的大江大河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和以管理措施为主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
第三,适应气候变化的科技水平显著提高。我国实施了“种子工程”,培育产量高、品质优良的抗旱、抗涝、抗高温、抗病虫害等抗逆品种。推广旱作节水技术,增强农业防灾减灾和综合生产能力。加强近海和海岸带生态系统抵御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推进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技术研发以及推广力度,提高海洋防灾能力。
黄问航介绍,我国还积极推进适应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与联合国以及其他国际组织、国外研究机构合作,实施了一批研究项目。我国与加拿大、意大利、英国、瑞士等国家开展了适应气候变化的务实合作。(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