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2011年3月2日,彩虹精化公告控股子公司彩虹绿世界签署了四份销售意向性协议。但是,该份公告存在多处重大错误,包括交易对手方名称、注册时间、注册地址、交易对手方股东名称、交易对手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协议签署日期等。彩虹精化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2.1条的规定,且导致公司股票长期停牌,给市场造成了恶劣影响。
针对上述事实,深交所发布公告称,对彩虹精化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陈永弟、沈少玲和刘科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同时深交所将处分决定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彩虹精化3月2日披露四份销售意向性协议以后,市场就对此提出质疑,认为协议中购买方的注册信息不准确以及彩虹精化是否有生产能力履行该合同等。
受此消息影响,彩虹精化3月8日停牌,并在监管部门要求下自查。5个月后,彩虹精化终于公布其自查结果,正式承认之前公告中披露的一些信息包括合同方的注册地址、股东,以及合同签订时间都存在错误。此外,这20亿元的合同除4月18日与中芯成都补签的51万元人民币《购销合同》外,其余均宣告解除。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顶尖财经网无关。顶尖财经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