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8月16日从工信部获悉,为加强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安全管理,工信部制定了《政府部门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机构申请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安全审查程序》(暂行)。 《审查程序》规定,服务机构申请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含再认证)时,应经工信部安全审查同意;工信部负责安全审查的管理工作,包括发布审查程序、制定审查标准、组织开展审查、发布审查结果等。 《审查程序》还称,鼓励服务机构按照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标准加强信息安全建设;鼓励政府部门优先选用通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外包服务。
证券时报网8月16日从工信部获悉,为加强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安全管理,工信部制定了《政府部门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机构申请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安全审查程序》(暂行)。
《审查程序》规定,服务机构申请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含再认证)时,应经工信部安全审查同意;工信部负责安全审查的管理工作,包括发布审查程序、制定审查标准、组织开展审查、发布审查结果等。
《审查程序》还称,鼓励服务机构按照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标准加强信息安全建设;鼓励政府部门优先选用通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外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