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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赔钱天经地义股市索赔何时不再困难

加入日期:2011-8-1 17:51:51

  完善的民事赔偿机制,既能弥补投资者的损失,又能对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其作用与效果不应被忽视

  最近,投资者起诉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受到市场广泛关注。股民李某曾于2007年6月间买卖过中关村股票,并出现亏损。李某认为其损失与黄光裕的内幕交易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因而提起诉讼。虽然这起案件的起诉标的仅100余元,只具有象征性,但作为迄今为止国内首例内幕交易赔偿案,其意义不同寻常。有专家认为,凡在2007年4月至2008年5月间持有过中关村股票并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可对黄光裕的内幕交易行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涉及股东人数可能达10万余人。

  无独有偶,另一起关注度颇高的股市民事赔偿案也于近日开庭。曾被罚款超亿元的股市“黑嘴”汪建中,成为国内因市场操纵被提起民事赔偿的第一个被告人。原告投资者认为,2007年至2008年间因误信汪发布的证券投资咨询报告,买入相关股票造成亏损额共计10万余元。

  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是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的“毒瘤”,对其打击和治理,也是一个国际性难题。近年来,监管部门在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方面,力度逐年加大。然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规行为依然层出不穷,究其原因,相关制度的不健全是重要一点。股市里的各种违法行为,不管形式怎么变,其本质都是违法者利用自身的市场优势,赚其他投资者的“便宜”。因此,在打击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方面,建立完善的民事赔偿机制,既能弥补投资者的损失,又能对违法者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其作用与效果不应被忽视。

  因违规违法行为给别人带来损失,“赔钱”似乎是天经地义。但在我国证券市场上,长期以来民事赔偿却是困难重重。投资者想要拿到属于自己的赔偿,可能要“过五关、斩六将”。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行为的认定关、受理立案关、审理关、判决关、执行关……每一关都要耗费巨大精力,搭进去大量时间。就算官司打赢了,最后也未必能拿得到钱。以此次汪建中案为例,此前有关部门已经对其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达2.5亿元,有投资者因而担心:“哪还有钱赔给我们啊!”正是这重重困难,让普通投资者对于民事索赔望而却步,对于自己几千几万元的损失只能自认倒霉。

  股市里的违法案件往往涉及成千上万投资者,建立起适合我国股市特点的民事赔偿制度,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我们不能指望一蹴而就,很快建立一套完整而成熟的制度。但是,如果在立法和执法的过程中,更多地考虑普通投资者的利益和难处,很多“难题”并非不可以化解。比如,成熟证券市场中采用的集体诉讼制度、举证倒置制度等做法,可以减少普通投资者的诉讼难度,我们完全可以引为借鉴。期待民事赔偿机制能够早日成为打击市场违法违规、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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