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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证监局2010年创新监管工作纪实

加入日期:2011-7-7 6:56:11

  立足实际 改革创新 提高效能

  本报记者 钱秋臣

  创新完善综合监管 提高监管有效性

  构建信息共享、各方配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对于加强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有着重要意义。山东证监局长期致力于综合监管体系建设,目前已在上市公司监管、机构监管、期货监管、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等方面建立了形式多样、协作紧密的综合监管体系,有效提高了监管有效性。

  在上市公司监管方面,2010年4月,山东证监局与山东省金融办签署了《上市公司监管合作备忘录》,改变了以往与省、市政府多头协作的格局,明确直接对口山东省金融办,这样既减少了协调难度,又可以更好地借用省政府的力量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取得良好效果。2010年,山东证监局共向省金融办发出19份上市公司监管情况通报,每一份都得到了重视和支持,各市政府感受到了压力,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或召开专门会议研究上市公司相关工作、化解风险,切实形成了合力。

  在机构监管方面,山东证监局定期向省政府通报辖区证券公司情况,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协作。2010年,山东证监局与省广电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活动及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的通知》,强化对山东证监局辖区广播电视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活动节目的监管;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协调山东省公安厅网监部门,共同督导辖区机构提高信息系统安全性,侦办相关案件;联合山东省公安厅及济南市公安局督促辖区证券经营机构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证券系统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加强与工商部门合作,严厉查处非法证券网点。

  在期货监管方面,山东证监局进一步加强了与政府有关部门及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协作。积极推动山东省金融办、国资委、财政厅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利用期货市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推动辖区期货市场服务于全省经济发展;向省领导报送关于山东期货市场发展问题的呈阅件,指出期货市场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相关建议正逐步落实;与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处理3起预警事项;高度重视与期货交易所的配合,共同对招金期货公司客户保证金的划转予以监控;加强全面法人监管协作力度,及时向19家派出机构回复辖区2家期货公司及35家期货营业部合规经营情况。

  在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方面,山东证监局积极推动建立山东省打击非法证券活动领导小组和打非工作联络员制度,配合、协助各市地政府和各职能部门持续开展打击和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一是借助政府的主导力量,及时介入、认真调查,依法认定,努力构筑一条“监管部门打击、联席会议协作、投资者自觉抵制、证券经营机构有效参与”的全方位、立体化防线。二是加强与公安部门、通信管理部门等的协作,借力办案,迅速掌握关键线索,提高打非工作效率。三是积极参与并协办山东省打非工作联络员机制,充分利用平台优势加强协作配合,通报最新状况、共享工作信息、对打非工作统一做出部署。四是做好打非宣传教育与调研工作,与省有关部门组成调研组对多地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情况进行调研,联系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转发上级有关文件,明确法律政策界限,加强协作配合,借助网络等媒体平台,加大投资者教育力度。五是建立信息统计和简报制度,按月、分门别类向会机关有关部门及山东省有关政府部门报送打非统计信息,同时密切跟踪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

  2010年是山东辖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实现重要突破的一年,辖区上市公司增至110家,融资额创历史之最,资本市场服务山东经济发展全局的能力显著提高。

  过去的一年也是辖区监管事业开拓奋进的一年。该局坚持专业、规范、高效、透明的监管理念,以提高监管效能为主线,以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和机关建设为重点,创新监管方法,全力推进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该局集中开展了上市公司监管“百日行动”,一批上市公司的风险得到充分揭示和有力处置,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执法威慑力显著增强,社会各界普遍给予好评。在机关建设上,他们大力倡导敬业奉献、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学习型机关,多渠道选拔培养干部,构建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机制,成功营造了“风清气正、比学赶超、宽松和谐、共谋发展”的浓郁氛围。在力抓重点工作的同时,该局统筹兼顾,在机构、期货、稽查等方面改革创新,取得了良好成效。

  推行全面法人监管 提高机构监管效能

  山东证监局一直致力于机构监管方面的创新,近年来,除实施了岗位责任制外,还实施了全面法人监管制度、监管例会制度,与广电部门加强协作对广播电视证券节目进行监管,探索实施广播电视证券节目义务监督员制度等,有效落实了监管职责,提高了监管效能。

  全面法人监管制度是指将辖区证券公司在辖区外设立的分支机构纳入监管范围,建立监管档案,动态掌握相关情况,督促公司总部加强对辖区外营业部的管理;对辖区外公司设在辖区内的分支机构,与公司总部所在地派出机构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将其运作情况及时通报相关派出机构、公司总部,通过总部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目前,山东证监局已与上海、浙江、宁波、湖北等证监局签订了监管合作备忘录,将齐鲁证券异地分支机构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并对齐鲁证券控股子公司实施并表监管。全面法人监管制度的推行,加大了山东证监局与相关证监局的协作监管力度以及法人机构与营业部责任的联动,提高了整改质量和效率,有效促进了辖区证券经营机构的规范运作。

  为了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山东证监局建立了与法人公司有效互动的监管例会制度,即对相关证券公司定期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现场会诊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参加人员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有关人员及股东代表,必要时有关公司部门负责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内容为传达近期监管政策,听取公司工作汇报及对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山东证监局对参会公司提出具体要求并在会后持续督导公司落实。监管例会制度是实现监管部门外部监督与监管对象自我约束良性结合的一项有益探索,得到了山东证监局辖区证券机构的普遍认可和积极配合。

  为加强对辖区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的监管,山东证监局与山东省广电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活动及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的通知》,传达了国家广电总局及证监会的最新文件精神,明确了山东证监局与省广电局在监管协作中的职责分工,结合辖区实际,对各机构播出、参与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的条件、程序及禁止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各市广电部门及播出机构全面自查证券广播电视节目做出了安排,确保辖区广播电视证券节目规范开展。

  为加强对辖区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的监听监看,山东证监局建立了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监督员制度,即在山东证监局辖区16个地市选取38家营业部的76名员工作为山东证监局在各地市设置的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监督员,对广播电视证券节目进行监听监看,并制定了详细的监督员选取标准、监听监看范围、监听监看程序及奖惩机制,逐步构建由监管部门、证券业自律组织、辖区各地市证券经营机构组成的多层次、立体式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监测机制。

  实施岗位责任制 强化公司监管持续性

  为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山东证监局首先在机构、期货监管中探索实施岗位责任制。2010年,针对辖区上市公司数量快速增加的情况,在上市公司监管中也探索实施了这项制度。岗位责任制是在对各项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进行详细分析并合理归类的基础上,科学设立监管岗位,每个岗位具体由一名或几名监管人员负责的工作方式。其特点是各岗位责任人工作职责明确,能够发挥专业优势,提高监管精细化水平。

  在上市公司监管岗位责任制推行过程中,山东证监局一是通过制定和完善岗位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统一监管标准和监管口径,提高监管工作的制度化、专业化和标准化;二是强调岗位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并适时进行轮岗交流,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并使干部得到全面锻炼;三是要求监管人员专司“一岗”,精通岗位工作所需业务知识和技能。实施岗位责任制后,监管人员主动钻研岗位工作,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监管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大大提高;对同类问题或事项,由同一岗位的责任人处理,监管标准和口径趋于统一,避免了差异化和选择性执法;同时,岗位责任制的实施,强化了各岗位之间的监督和制约,提高了监管工作透明度。

  2010年以来,山东证监局从优化岗位分工、加强岗位间协作入手,持续深化上市公司监管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提高科学监管水平。一是梳理分析岗位职责,优化调整岗位分工,并编制了详细“岗位职责说明书”。此次调整将综合监管体系建设、风险分类等事项划归综合管理岗;进一步充实公司治理与法律事务岗位监管职责,增加持续监管、律师监管等内容;结合内控规范实施,增加财务与会计岗的内部控制监管职责;考虑到内幕信息与股价异动多涉及并购重组及再融资事项,将相关监管职责划归并购重组与再融资岗位。同时,从提高监管效能出发,打破常规思路,将原先某一岗位专司的监管职责进行了合理分解,加强监管效果。此次优化调整后,各岗位职责进一步明晰,岗位关联程度更为紧密,有助于发挥岗位责任制优势。二是强化岗位协作,推动岗位间衔接更加顺畅。第一,完善“一司一表”做法,使其充分发挥监管“全面索引”功能。修订后的“一司一表”充实了公司治理、激励、风险分析、诚信档案、并购重组及再融资、现场检查以及中介机构监管信息等内容,以更好地发挥岗位信息沟通平台作用。第二,每日编报《监管信息日报》,使各监管岗位第一时间了解监管对象最新监管动态。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信息量大、要求快速反应的特点,综合岗设置专人逐日汇总各公司临时公告、媒体报道以及停牌事项等信息,第一时间提供给全体监管人员参阅。第三,强化跨岗位工作协作。针对疑难复杂问题,山东证监局建立了“跨岗位集中会诊”制度,根据需要组织不同岗位人员集中研究探讨,确保全面、准确揭示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监管措施。

  为实现对上市公司监管连续性,2010年12月,山东证监局制定发布了《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并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主要包括持续监管重点关注事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具体要求、违法违规行为扣分标准、扣分周期、扣分情况反馈方式及相应的监管措施等内容。

  《办法》的发布实施是山东证监局强化持续监管,促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三方面特点:一是全面性。《办法》从上市公司独立性、“三会”运作、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投资者关系管理、配合监管等9个方面提出了要求,重点关注事项达90项,基本涵盖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监管各个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二是创新性。《办法》引入扣分制度,针对90项具体要求,相应制定了扣分标准。对于扣分较少的上市公司,山东证监局将减少检查次数,并通过一定方式予以表彰;对于扣分较多的上市公司,山东证监局将视情节轻重,采取提高检查频率、责令改正、建议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立案稽查等措施。三是科学性。《办法》根据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性质及危害程度不同,科学合理地确定了不同的扣分标准。同时,为更加全面真实反映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提高监管的公平性,《办法》将扣分周期确定为3年。

  强练内功 为监管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近年来,山东证监局着眼于更好地为监管工作提供支持,改革制度、创新方法、完善机制,不断强化机关内部建设,练内功、强基础,取得了良好成效。

  创新人事管理,建立了一支能打善战的专业性监管队伍。一是狠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人事安排、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与监管举措等,一律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决策程序,集体研究,不搞“一言堂”。二是从严管理干部。在干部监管上,健全了错误纠正、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不回避问题和矛盾,逐步使干部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加强绩效考核。在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中率先建立了以处室干部月度考核为基础的日常绩效考核工作机制,以量化打分反映处室和干部的工作成绩,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提供了重要依据。四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强调“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把对干部实际知识能力的考核与日常绩效、领导评价和群众的认知度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出台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的专门制度。2010年1月,为了有效缓解监管人才不足的现状,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干部的全面发展和机关整体建设,山东证监局发布了《关于提高干部专业素质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意见》。主要内容:一是鼓励参加学历学位教育;二是鼓励学习会计、法律专业知识;三是鼓励参加证券业、期货业从业资格考试;四是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五是加强调查研究;六是引进专业人才。

  一年来,山东证监局学习型机关建设呈现良好态势,“比学赶超”的氛围已经形成。2010年度2人通过在职攻读取得硕士学位,1人取得注会资格,15人通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目前,山东证监局半数以上人员已考取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理顺关系 改善管理 更好地发挥协会作用

  山东证监局是山东省证券业协会、山东上市公司协会和山东省期货业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该局不断深化协会管理改革,促使协会独立规范运作,全面履行自律、服务、传导职能。

  一是明确协会管理的整体思路。山东证监局按照“理顺管理体制,强化独立运作,规范日常管理,加强监督指导”的指导思想,形成了加强协会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加强协会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协会的独立社团法人地位,支持协会独立运作,并对其完善财务管理、提高人员素质、畅通与相关处室沟通机制等方面做出安排。

  二是支持协会独立规范运作。山东证监局督促协会严格按照各自《章程》的规定,独立运作;督促各协会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完善议事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召回了该局派驻三家协会的工作人员,并通过市场方式招聘专职秘书长主持协会日常管理工作。

  三是指导协会规范财务管理体制。山东证监局指导协会建立了统一的财务室,聘任了专职的会计及出纳人员,统筹处理协会的财务事宜;指导、督促各协会梳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长、分管副会长、财务负责人财务审批权限,理顺协会日常财务处理流程;要求协会及时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并及时向山东证监局备案,加强对协会财务的监督检查,山东证监局每半年对协会进行1次财务审计。

  四是统一协会培训及后勤事务。针对三家协会后勤与培训工作零乱,占用人力物力较多的状况,山东证监局指导协会出资成立了培训中心,统一承担协会的培训工作;指导协会成立行政中心,统一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两个中心的成立,提高了协会工作效率,降低了运行成本。

  五是加强对协会的对口业务指导。山东证监局明确了对口指导的职责,办公室负责对协会财务、人员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协调与统筹,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对协会业务开展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强化对口联系沟通机制,办公室和相关业务处室设立了专门岗位负责对口管理与指导,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调有关工作事项。

  六是指导协会强化人员管理。实施人员备案管理制度,协会会长等专职及其他工作人员任职应当事先向山东证监局备案;督促不断提高专职人员素质,要求协会招聘专职人员,应当根据“市场化、专业化”原则公开竞聘,应当遵守证监会关于监管工作人员及行业从业人员的禁止性规定;指导协会公开招聘了部分工作人员,并对不适合协会需要的原有工作人员进行了清退;指导协会建立福利及考核体系,督促各协会建立统一的薪酬及福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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