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通知称,决定对天然橡胶标准合约、合约附件及相关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其中最吸引眼球的是,天然橡胶的交易单位将由现在的5吨/手扩大为10吨/手,自RU1208合约开始执行。这意味着,天胶将步入“大合约”时代。
此前,市场一直对天胶合约的修改存在预期,预计合约规模将达到20吨/手甚至50吨/手,但最终修改仅为10吨/手,提高幅度小于预期。业内专家多认为,交易单位的修改对市场产生的冲击有限。
“修改之后,天胶的合约单位从5吨到10吨,按照目前33000元的价格、13%的保证金计算,每手需要资金42900元,略高于目前沪铜的水平,但略低于沪铅的水平,而且这基本同日胶交割单位10吨相匹配,属于合理的与国际接轨的调整范围。”中证期货分析师刘宾向记者表示。
刘宾称,从交易量来看,其实也就是买10手的只能买5手了,对于资金量在5万以下的投资者或许需要地选择其他偏农产品(000061)类的商品,但对于大于5万资金的投资者不会形成太大影响,因此,预计对天胶整体市场的流动性冲击不会太大。
“此项修改是继燃料油实行大合约之后的政策延续,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限制合约的流动性,缓和价格的剧烈波动,有助于吸引现货企业融入其中,以突出期货市场为国民经济保驾护航的重要意义。”东证期货分析师闫新兵告诉记者。
上期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把交易单位由现在的5吨/手扩大为10吨/手,将有利于天然橡胶生产、贸易和下游加工企业参与天然橡胶期货市场,更好地发现价格,方便套保者使用期货市场,实现套保功能,从而提高期货市场的运行质量和促进期货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引导市场更加理性的发展。
除了对橡胶交易单位进行了修改,交易所还对限仓制度进行了相应调整。按照持仓量合约双边持仓20万手计算,此前单个自然人账户持仓可以最高达到10万手×5%=0.5万手即2.5万吨,而按照新规则单个自然人账户持仓最高仅为5千吨,持仓规模大大削减,调控力度较为严厉。
中化国际(600500)高级天然橡胶分析师张兵认为,交易所大合约和个人客户限仓制度的实行,有利于橡胶期货价格更加平稳运行,鼓励机构客户参与度,同时缩减短线客户的过度投机行为,使其期货价格更加贴近现货生产和运营,容易促进恢复其比价结构,升贴水价差将更加合理。
此外,上期所对天胶的交割结算价、手续费、套期保值规则等多方进行了修改,并实行交割商品注册管理制度,此番修改可谓一次大刀阔斧的改革。
上期所表示,2008年以来,天然橡胶期货市场出现了较大的变化:天然橡胶国标变更,标准化程度提高;国内主要生产商在体制上发生较大变化,原有规则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所以,对现行天然橡胶标准合约、合约附件及相关实施细则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和优化非常必要,也十分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