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敖晓波)昨天,钱江摩托发布公告称,由于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等已被证监会查实,证监会对公司下发了30万元的处罚通知,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万元和3万元不等的处罚。
据了解,证监会于2011年6月25日向钱江摩托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认定的违规事实包括:2009年5月18日上午,温岭市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对钱江摩托迁建有关政策进行讨论和研究,明确了补偿政策标准。而钱江摩托于5月18日下午收到市政府的电话通知及5月18日、19日媒体报道市政府会议内容之后,未按照规定履行披露义务。至2009年9月17日,钱江摩托才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厂区搬迁的公告》,将美可达公司和益鹏公司涉及搬迁及补偿事宜予以披露。
证监会认为,该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林华中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副董事长陈筱根、董秘林先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作者:敖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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