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汇改重启一周年人民币汇率连续三天创新高
人民币FDI试点办法出台 国际化进程提速
央行规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防套利也防热钱
央行:禁止办理与内地无贸易往来人民币购售
人民币FDI试点办法出台 推进人民币跨境流动的又一重大举措
防范热钱流入人民币FDI受限
唱空人民币不足虑 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可控
看空人民币是阴谋?
汇改重启一周年人民币汇率连续三天创新高
来自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最新数据显示,昨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6.4690,连续第三个交易日创出汇改以来新高。自2010年6月19日中国重启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已超过5%。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6月21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4690元。上周最后一个交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6.4716,本周一,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6.4696。
去年6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一年来,碎步式升值和弹性增强成为人民币走势的两大特征。升值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缓解通胀压力的作用,但由于人民币单边升值趋势明显,市场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越来越强,诱发海外游资不断涌入,也成为制约我国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的不利因素。
近日,随着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攀升,加大双边波动,抑制人民币对美元的持续单边升势,打破国际热钱押宝人民币单边升值预期的呼声也渐高。中国外汇投资研究院院长谭雅玲昨日表示,对冲基金开始做空人民币,其实已经说明人民币升值空间有限。从决策的角度看,应开始让人民币主动回调。此外,企业是汇率的最大承载者,但企业现在没有生意,其利润空间已经没有了,与其让企业被迫转型,主动改革的效果会更好。 (.北.京.晨.报 .刘.映.花)
人民币FDI试点办法出台 国际化进程提速
近日刊载于央行营业管理部(北京)网页上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下称人民币FDI)已进入试点阶段。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意味着境外人民币回流内地有章可循,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重大进展。
处于个案试点阶段
值得注意的是,原本刊登在央行营业管理部(北京)网页的《通知》在昨日下午已被撤销。不过,在各大网站相继转载之下,《通知》文本仍清晰可见。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专栏)昨日发布研究报告表示,根据《通知》内容,所有外资企业都可申请将在离岸市场募集的人民币资金以人民币FDI形式回流至内地。我们认为这项人民币FDI政策,代表着人民币国际化迈出了重要的一大步。马骏称。
《通知》显示,人民币FDI目前处于个案试点阶段,为确保相关业务稳妥有序开展,防范热钱流入,并规范外国投资者以合法获得的人民币到华投资,非金融类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按照一定工作流程开展。
不过,国家限制类和重点调控类项目暂不受理人民币FDI。其他项目包括用于新设立企业出资、并购境内企业、股权转让以及对现有企业进行增资、提供股东贷款等,均可通过出台方案的六项工作流程申请进行人民币FDI。
具体流程包括,外国投资者或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内结算银行提出相关申请,逐步经由央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央行等多个环节的审批后才可开展相关业务。
并不影响货币政策
马骏在报告中称,尽管《通知》中表示上述程序只是试点项目,但在我们看来,实际上将外资企业进行人民币FDI制度化了。他预计,香港人民币市场的债券发行和人民币融资将因此快速发展,并认为国务院将在几个月后将试点方案在全国推开。
马骏曾在接受本报记者访问时表示,内地监管层担心香港离岸市场发展太大,创造新的货币供应量,给外储对冲带来压力。但实际上,并非所有类型资产都会带来压力,只有其中一种即中国内地机构到香港融资,才会增加内地的货币流通量。
他表示,外资机构将美元FDI换成人民币FDI,并不影响货币政策。德银调查44家跨国公司显示,若形成人民币FDI的透明框架和审批机制,有65%的跨国企业表示有兴趣以人民币FDI取代其他货币FDI。
另外,《通知》规定,境外参与银行不得办理内地企业进口支付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并重申境外参与行要确保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真实性。工银亚洲董事总经理黄远辉昨日向记者表示,此规范举措可保护内地传统金融机构的人民币结算业务,同时更利于内地监管层掌握人民币的兑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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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FDI工作流程
(一)外国投资者或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内结算银行应当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提交个案试点书面申请以及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批准证书;
(二)中国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受理境内结算银行的业务申请后,经审核同意的,上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将召开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业务个案试点审议会议,对个案试点项目进行集中审议;
(四)对予以同意的个案申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将批复中国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然后由中国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向境内结算银行出具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业务备案通知书;
(五)境内结算银行凭备案通知书为外国投资者或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并办理有关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
(六)境内结算银行必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复,监督并记录人民币资金在境内的使用,确保其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第.一.财.经.日.报 .郭.兴.艳)
央行规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防套利也防热钱
一个月前,一家需要从美国进口一批原料的内地企业注意到,中国香港地区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与内地的汇率之间存在溢价,香港离岸市场的人民币汇率价格与内地人民币价格相差近3%,也就是说香港的人民币更值钱。因此,它将人民币打到其位于香港的离岸子公司,子公司以较高的离岸汇率将人民币兑换为美元,再用这些美元购买原材料,再直接运回内地总公司。
然而现在,这种套利行为已经很难找到合适的机会了。近一个月来,香港离岸市场人民币汇率与内地在岸人民币汇率价格基本持平甚至出现倒挂。另外,人民银行日前也发布了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规定,要求参与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境外行不能办理与内地企业无直接贸易往来支付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市场人士认为其目的是为了防止热钱通过此种途径流入境内。
套利空间收窄
6月21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报6.4690,连续第三个交易日创出汇改以来新高。21日午盘,香港的离岸美元兑人民币即期报6.3940,香港市场人民币NDF与在岸人民币汇率差价的收窄仍在延续。
招商银行(600036.SH)金融市场部高级分析师刘东亮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离岸人民币升值预期在减弱,这与市场的参与者对市场的解读,对中国宏观经济的前景、政策前景的判断有关。结合近期公布的一些数据,中国实体经济增速放缓出现了比较明显的苗头。
日前,高盛在一份电子邮件中建议客户退出一项人民币的看涨交易。高盛驻伦敦的银行家詹姆斯·韦斯特伍德建议称,投资者应退出潜在回报率为4.2%的第一轮押注。资料显示,去年6月该行建议买入的人民币NDF如果按照合约到期日6月10日对应汇率计算,这项交易已经带来了接近4%的回报。
离岸人民币汇率走弱,可能也有外围市场唱空人民币的因素。一位供职于期货公司的分析师认为,从交易角度上看,出货能锁定利润。研究角度上,这一季度中国GDP增长估计要放缓。政策角度上,此前推出的外汇期权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外围市场方面,QE3出台机会渺茫,综合来看人民币升值不具备基本面条件。
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更市场化,更敏感,价格趋势更反映买卖双方的需求。刘东亮表示。
一位市场人士认为,央行的新规定对打击利用汇率差价的套利行为有一定抑制作用,但更大的原因可能还是现在套利的空间已经不大。
境外银行面临客户流失
企业在香港开设一个账户,在香港的子公司通过与境内公司的反向操作来赚取汇率的差价,这种套利行为是纯投机性质的。实际上香港的各个银行都在做这种业务,赚到的手续费是有限的,真正的目的是留住客户。一位商业银行人士对记者透露,这种有国际贸易需求的客户,如果银行不给做这种业务,客户就可能会转到别的银行去做。
有关数据显示,中国香港地区在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中占了大头,而央行在规范文件中也强调了对香港市场的监管。
香港金管局总裁陈德霖此前曾表示,香港占2010年内地人民币贸易结算总额的70%,并于2011年1季度进一步上升至80%。
央行在日前发布的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规定中要求,企业客户在境外参加行办理人民币购售后,必须在同一家银行完成购售相关的贸易支付。而境内企业进口支付的人民币不得在境外(含香港)直接购汇后支付给境外出口商,境内结算银行不得提供此种人民币结算。
我认为央行出台规定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境外的热钱流入,之前对国内的银行已经有很多明确的规定,这次是对境外银行发出较明确的规范。上述市场人士认为。
5月中国金融机构新增外汇占款达3764.14亿元人民币,环比上升21%。 (.每.日.经.济.新.闻 .万.敏 )
央行:禁止办理与内地无贸易往来人民币购售
中国央行发布了加强离岸人民币交易监管的规定,其中包括境外参加银行不能办理与内地企业无直接贸易往来支付的人民币购售业务。该规定旨在监控跨境资金的异常流动。
德意志银行发布报告认为,规定旨在加强对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的监管,不仅没有新的限制,反而首次将人民币FD I规定正式化。央行加强监管或令离岸人民币即期卖价受到影响,而香港人民币存款增速亦可能因此小幅下降。
加强离岸人民币交易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通知规定,境外参加银行只可为内地企业作为收款或付款方的贸易项目办理人民币购售业务,不能办理与内地企业无直接贸易往来支付的人民币购售业务。
通知要求,境外参加银行只可为在三个月内具有真实贸易支付需要的企业客户办理人民币购售业务;企业客户在境外参加银行办理人民币购售后,必须在同一家银行完成购售相关的贸易支付;境外参加银行应当追踪客户购售人民币后的资金流向,对新客户及金额较大的交易作更详细的审核,并应当注意监测异常交易。而境内企业进口支付的人民币不得在境外(含香港)直接购汇后支付给境外出口商,境内结算银行不得提供此种人民币结算。
该规定旨在监控跨境资金的异常流动,防止投机性资金流入内地。分析人士认为,央行在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推动集中在香港的离岸人民币交易发展,同时在力图阻止投机人士借助迅速壮大的离岸市场来押注人民币走势,以防止其影响经济稳定。
人民币FDI规定首度正式化
针对上述规定,德意志银行发布报告认为,规定旨在加强对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的监管,不仅没有新的限制,反而首次将人民币FD I(外商直接投资)规定正式化。
德意志银行称,该规定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关于人民币FD I的,对用于新设立企业出资、并购境内企业(不含返程并购)、股权转让以及对现有企业进行增资、提供股东贷款,非金融类外商直接投资的人民币结算给出详细指引。
人民币FD I是去年下半年提出来的,以个案逐个审批形式进行,这个通知因此首次将人民币FD I的规定正式化。在我们看来,这表明对现有F D I规定的放松,我们预期官方的人民币FD I规定会在未来3-6个月出台。该行因此认为,更多跨国公司会来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所得收益以人民币FD I形式回流的通道很可能非常强劲,而受离岸人民币债券投资者进行更多资产掉期的影响,离岸人民币的交叉货币掉期曲线有上行压力。
该行认为,鉴于更周密地监察,离岸人民币即期卖价或许会受到影响,可能令境内和离岸人民币即期汇差有所拓宽,而香港人民币存款增速也有可能小幅下降。(.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