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昨天就《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6月7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从事网络支付业务的支付机构(以下简称网络支付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应当识别客户身份,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通过合理手段核对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客户为单位客户的,应核对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客户为个人客户的,出现下列情形时,应核对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这些情形包括:1.个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收付金额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00美元以上支付业务的;2.个人客户当月资金收付金额累计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3.个人客户资金余额连续10天超过人民币5000元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的;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内人士表示,支付公司目前都是和银行合作的,由于多种原因,银行都不给支付公司用户的信息,所以关键是银行要开放信息,支付公司才有可能实现识别用户身份。(记者高晨)
作者:高晨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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