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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可用外汇将更宽裕

加入日期:2011-6-15 7:28:15

  日前,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将自7月1日起对银行资本金的本外币转换进行统一量化,并简化银行外汇利润结汇的事先审核要求。专业人士昨日分析,此举有利于降低通胀,对外向型企业的外汇使用也是一个利好,达到藏汇于市场的目的,同时将进一步促进人民币的国际化,但对个体投资者没有明显的影响。

  减小“输入型通胀”压力

  昨日,中国银行(601988)深圳市分行资金业务部外汇交易员曾何告诉深圳商报记者,外管局的新规将放松对银行自身结售汇业务的管制,未来有利于减少央行的外汇储备,减少“输入型通胀”。

  外汇交易员周翔认为,新规出台本身就与宏观金融形势有关。在当前严格的外汇管制下,我国长期的贸易顺差累积了大量外汇资金,增加了央行的外汇储备,强制结算增加了人民币的发行量,客观上加大了“输入型通胀”的水平。

  曾何分析,根据新规,将放宽对中资银行结售汇的使用,鼓励中资银行流程使用外币,减少央行外币储备。曾何举例说,某中资银行一天总盘点下来,结汇100亿美元,购汇80亿美元。按目前的政策,差额的20亿美元须上交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按汇率发行约140亿元人民币给银行。新规实行后,将鼓励银行自主留存部分外币,例如上述的20亿美元,银行可以留存一部分作为银行的外币资金,而不必全部上交。让外汇依然以外汇的方式保留在银行,而不会因此增加人民币的发行,从程序上讲,这无疑会缓解货币超发带来的通胀。

  中资银行进一步国际化

  新规实行后,银行手里的外汇储存将有所增多,这将促进中资银行国际业务的创新和增长。曾何认为,新规将鼓励银行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增进银行和外向型企业的密切关系。

  周翔预测,新规将进一步推动人民币走出去,人民币跨境结算量将因此进一步增加。他说,像中行、工行这样的″中″字头银行将增加在境外的结算机构,“中”字头银行的国际化脚步将越来越快。相应地,人民币的可接受程度将越来越高,人民币会进一步国际化。

  新规对资本项目下的外汇管制亦有所放松。根据规定,自7月1日起,新开办外汇业务的中资银行或新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首次可申请将不超过10%的资本金进行本外币转换。周翔认为,此举是顺应全球化的需求,对银行本外币业务发展十分有利。

  企业可使用外汇头寸增加

  曾何分析,客观上,新规实行将带来外汇头寸使用上的变化,给外向型企业带来更多的资金和便利。

  这个逻辑其实不难理解。当银行可使用的外汇增加后,一方面,银行可加大直接对外投资,另一方面,进出口企业的外汇贷款额也可增加相应比例。例如,目前有出口企业想要在银行贷款一定量的外币,但这个数量超出银行可以放贷的外币比例,该企业就无法贷到想要的外币。如果银行的留存外币量增加,企业可获得的贷款量也因此水涨船高。

  新规还将为外向型企业的结算带来便利。随着中资机构在海外的结算机构的增加,企业结算将更少依赖中间代理机构,更多通过中资驻外机构。

  新规明显利好外资银行

  分析认为,新规明显利好外资银行。新规实行后,外资银行结汇支付境内外汇业务日常经营所需人民币开支,将可自行审核,结汇方式可选择按月预结,预结金额不超过上月实际人民币开支的105%即可。

  目前,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开展的程序是:先找到客户,然后根据业务额度递交申请,把外币兑换为人民币,审核合格后,才能完成兑换,将人民币支付给客户。新规实行后,外资银行可先兑换不超过上月实际开支的105%的人民币,且自行审核业务。这样可快速支付人民币给客户,无需等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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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要点

  阅读新规,可以发现有如下几点变化:简化了银行外汇利润结汇的事先审核要求,取消银行支付外方股东的股息、红利或外资银行利润汇出的事先审核要求;外资银行结汇支付境内外汇业务日常经营所需人民币开支的,可自行审核,结汇方式可选择按月预结,预结金额不得超过上月实际人民币开支的105%。外资银行当前必需把外币兑换为人民币,用于日常经营所需人民币开支。自7月1日起,新开办外汇业务的中资银行或新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首次可申请将不超过10%的资本金进行本外币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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