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从财政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继续从车辆购置税和港口建设费中安排资金用于交通运输科研工作。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部日前印发通知,强化交通运输科研经费管理。 财政部日前下拨320.6亿元2011年第一批车购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财政部表示,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各有关省(区、市)纳入交通运输行业规划范围的公路建设、公路客货运枢纽建设、内河水运建设等项目。 据了解,车购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从车购税收入中安排的,用于地方交通运输重点项目支出的专项资金。 (来源:上海证券报)(责任编辑:崔子常)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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