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经》杂志报道,2011年4月底,原银河证券总裁肖时庆因受贿和内幕交易两宗罪名,被河南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处死缓。法院认定,肖受贿约1546万元,内幕交易获利约1亿元。而2010年4月底同判死缓的王益,被认定受贿约1190万元。
资本大鳄魏东自杀,部级高官王益、亦官亦商肖时庆分获死缓,资本市场的一个灰色联盟以意外收场。
王益与肖时庆的成长历程,并无二致,普通的家族身世、勤奋刻苦的青年时代,人到中年却利令智昏——王益39岁成为证监会副主席(正厅级),历时五年精心编织能量场,在1999年转任国开行副行长(副部级);肖时庆早年在财政部下属的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任教,1996年经王益之手作为重点人才调入证监会,先后在上市监管部、发行部、发行监管部、会计部工作。
司法材料所示,作为监管者的王益与肖时庆,寻租方式手段繁多。如青岛金王(002094)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002094.SZ,下称青岛金王)IPO、九芝堂(000989)股份有限公司(000989.SZ,下称九芝堂)重组、株洲千金药业(600479)股份有限公司(600479.SH,下称千金药业)并购、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16.SZ,下称亿城股份(000616)增发、太平洋(601099)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099.SH,下称太平洋证券)另类上市路径、云南信托理财产品、国金证券(600109)借壳上市等,均有个人影响与行政之手强势介入,亦有特定关系人利益共沾。罪责细节涉及证券发行中的两重核心制度——保荐制和发审制。剖析该案,同时也是检视制度之弊。
肖时庆的“创举”,还在于通过内幕交易买卖国元证券(000728)股份有限公司(000728.SZ,下称国元证券)股票获利约1亿元,刷新了落马官员内幕交易的获利纪录。
一审判决书指出,“肖时庆作为证券监督管理人员不仅不行监管职能反而实施内幕交易犯罪,社会影响更为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