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天价酒”事件责任人处理结果被质疑“不痛不痒”
本报记者 张一鸣
中石化4月22日通报“天价酒”事件责任人原广东石油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处理结果:免去鲁广余广东石油分公司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并要求其承担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
中石化在
发给本报记者的邮件中指出,鲁广余是个人决定、私下违规购买高档酒,其个人负有直接责任。
处理结果公布后,被众多网友质疑过“轻”,几乎每一条与中石化“天价酒”事件相关的新闻,均引来过万条的跟帖,网友普遍质疑处理结果“不痛不痒”。一位IP地址显示是广州的网友称,这是意料之中的结果。
针对此前广东分公司曾召开三次内部会议,要查所谓的“内鬼”问题。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在周一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不会调查所谓的“内鬼”问题。
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鲁广余此前曾任中石化贵州石油分公司总经理,2009年9月调到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任总经理。“鲁广余的个人工作能力很强,属于从基层成长起来的干部,之前在贵州时就表现很突出,空降到广东后,并未能改变之前张扬的个性,引起一些人的不满,导致被人曝光。”该人士认为,鲁广余工作能力突出,或将让其在“潜伏”一段时间后再复出。但该说法并未得到中石化方面的证实。
作者:张一鸣
(责任编辑:崔子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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