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本次激励对象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和管理人员等57 人,但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美盈森A股作为本计划的股票来源,拟授予激励对象226万份股票期权,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符合行权条件的前提下在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美盈森A股股票的权利,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美盈森总股本17880万股的1.26%。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6.93 元。
行权期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净利润增长率:以2010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1-2013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70%和180%。 (2)净资产收益率:公司2011-2013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9%、10%和11%。
有效期限: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采用分次行权的方式,各次行权部分的有效期不同,其中,首次行权的30%部分股票期权有效期为2年,第二次行权的30%部分股票期权有效期为3年,最后一次行权的40%部分股票期权有效期为4年。
假设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且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则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成本4 年合计为人民币2153.54 万元,即每年平均需要摊销的股票期权成本为538 万元,对当年EPS 影响0.03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