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海涛经济导报:国际板恐成国际圈钱板被指A股暴跌最大诱因_顶尖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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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海涛经济导报:国际板恐成国际圈钱板被指A股暴跌最大诱因

加入日期:2011-5-30 9:08:07

  5月23日—27日,A股创出年内最大周跌幅,一举击穿年线支撑,疲态尽显。而在导致A股大跌的众多因素中,“国际板越来越近”被认为是最大诱因。

  部分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的专家和法律界人士认为,在国内市场都没搞好的情况下,在发行审批、监管不严、投资者保护不力等“痼疾”依旧之际,仓促推出国际板会对A股造成很大影响,无论是A股被国际化,还是国际板被A股化,显然都非各方所乐见。

  谨防国际板A股化

  “A股市场从去年下半年以来表现一直不好,远远落后于欧美股市,在如此弱市之下,尚福林提出加快推出国际板的言论我认为时机不对,在国内市场还没搞好之际,仓促推出国际板也不合适。”山东财政学院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导报特约评论员张延良教授28日对导报记者表示,国际板长期来看或是利好,但短期显然是利空。

  而A股市场上周的大跌,也体现了投资者对于资金被分流的担忧,其实质是境外市场和境内市场的估值体系的巨大差异如何弥合?海外上市企业普遍10多倍的市盈率将对A股高估值体系产生巨大冲击。有市场人士担心,一旦分红比率及股东权益回报率更高的汇丰银行等外资公司登陆A股,不知有多少机构和投资者会减持其手中的银行股,换股汇丰,更遑论苹果、微软这些真正有创新力的科技巨头了。由此带来的A股“大换手”后果难料。

  “A股如果就此被国际化了,大家也勉强能接受,如果是国际板被A股化了,显然不是大家愿意看到的。”张延良说。

  众所周知,海外市场是成熟市场,机构通过市场专业分层进行定价;且有完善的投资者诉讼制度和强有力的监管机构,保证市场交易信息的公正、公开、透明,违规者通常难逃法网。

  但国内却缺乏这样的约束条件,高市盈率、高发行价、高募资额的“三高发行”,如绿大地一样的造假上市、虚假陈述却得不到严惩,这样的市场环境,使人不免担心国际板推出后,外资公司的股东会不会邯郸学步,一样把国际板变成国际圈钱板呢?

  “A股的市盈率那么高,国外公司是来圈钱的,要不人家才没那么积极呢!”长期推动投资者向造假上市公司维权的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华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毕竟,家乐福、IBM、朗讯等这样的国际大公司,在进入中国后也把商业贿赂用得炉火纯青,与其在国外的表现大相迳庭。

  而A股的股价普遍比别的国家和地区的高,根本原因在于A股是个封闭的市场,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如此一来,国际板以高于境外估值体系的价格发行似乎难以避免,圈钱的担忧同样难以消除。

  惩恶力度不够

  “国际板可以是远期规划,但不适宜近期推出。”张延良表示,在制度建设,加大惩处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内幕交易等方面,相关方面反倒应该更积极些。

  “面对国内企业,投资者维权尚如此艰难,如这些跨国巨头在A股上市,一旦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问题,投资者在什么时间可以起诉?去什么法院起诉?依据什么法律起诉?由谁来监管这些跨国企业?如何监管?这显然是摆在监管层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在法律层面上,中国是否已经做好了准备?”刘国华从投资者保护角度分析说。

  刘国华表示,如果中国A股市场想国际化,也必须按照国际上保护投资者的标准来惩处违法行为。在这方面,美国证券市场关于信息披露、打击证券犯罪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刘国华介绍说,美国2002年出台的《萨班斯法案》近乎严苛地打击证券犯罪。其主要表现在:上市公司的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等主要高管必须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一旦财务报表被证实存在违规不实之处,将按证券欺诈罪被判处最高达25年的刑期。对犯有证券欺诈罪的个人和公司的罚金最高分别可达500万美元和2500万美元。

  而当投资人利益受到侵害时,通过民事诉讼获得赔偿是比较有效的救济方式,美国证券法赋予了投资者集团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两项重要的诉讼权利。集团诉讼的被告可以是公司、公司的董事或高级职员、会计师、律师或证券承销商等。

  刘国华认为,国内对欺诈上市这样严重的违法行为,才不过对责任人判刑5年,《证券法》规定的罚款才60万元。这不仅是刑期和罚款数额的不同,还向证券犯罪者传递了不同信号。“如按照目前中国的轻微的处罚力度,对这些跨国巨头,是否能有震慑作用?”刘国华表示怀疑。

  而在此前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山东经济学院区域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导报特约评论员董彦岭表示,目前的审批制造成严重的溢价发行,上市已被理解为“圈钱”的代名词。他建议,应该放开审批制,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让更多的企业能更容易上市融资,这样才能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减少为巨额利益而造假的行为。

  可能的登陆方式

  尽管投资者对国际板有这么多的疑虑,但国际板依然按照管理层的意图推进,大有“各项准备工作即将完成”的态势。

  与复旦大学联合完成的课题指出,国务院提出在上海建立国际金融中心本身隐含着对国际金融事务话语权的诉求。也正是基于取得金融话语权的考虑,优先考虑红筹回归上市,不如让真正的外国公司上市;采用CDR模式上市不如允许外国公司直接在A股上市。

  此前,瑞银证券曾发布报告,列出三类可能在A股上市的“外企候选人名单”。第一类是在内地有不少业务的外国公司,包括宝洁、可口可乐、西门子、大众汽车等;第二类是绩优的香港本地上市企业,包括汇丰控股、东亚银行等;第三类则是在香港上市的内地公司,包括中移动、中海油、联想集团等。

  而在所有排队欲领“国际板通行证”的企业中,汇丰似乎是近来表现最积极,也是市场热议“国际板第一股”中呼声最高的。香港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副主席、中国证监会前副主席史美伦在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国际板一推出汇丰即会提出申请。而汇丰的另一高管,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兼行政总裁黄碧娟更是直言,“汇丰银行希望可以在国际板推出时成为第一家在A股市场上市的公司。”

  有消息称,国际板相关政策法规的征求意见稿将可能在七八月份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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