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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氏重组“蓝田”梦断 研讨会再冒火药味

加入日期:2011-5-30 7:33:57

  温氏重组“蓝田”梦断 研讨会再冒火药味

  本报记者 郑 洋

  继广东温氏集团高调对外宣称,其持股的广东华年生态投资有限公司已与蓝田水产品破产管理人签署了购买江湖生态(原蓝田股份)子公司蓝田水产品公司资产的协议后,湖北江湖生态破产重整管理人5月28日发布最新公告称,刚刚召开的湖北江湖生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否决了上述资产转让协议。5月29日,一场围绕着江湖生态破产重组而举行的题为“私权处置、公共利益与政府角色”的研讨会在北京大学召开。

  没想到,与会的众学者及其相关利益方代表本来试图为江湖生态的重组廓清思路,但是整个会议过程中,各方却情绪渐变至激动。

  会上,温州市湖北商会会长张建华表示,如果楠溪江真的败在了行业龙头广东温氏的手下,那么楠溪江也心服口服。可是此前与蓝天水产品破产管理人签订协议的广东华年,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只有2000万元。因而楠溪江希望湖北省政府给楠溪江一个说法,给予应有的尊重;江湖生态破产重整管理人成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合伙人夏少林律师一度情绪激动地表示,道德不是律师任何时候需要考虑的问题,他对这个会议很失望;而多重争议之后,中国政法大学王卫国教授甚至表示,如果各方讨论的情况属实,那么《破产法》就成了一纸空言。

  一切还要从江湖生态纠结着省级、市级两级政府;来自湖北、广东的两个重组方;涉及蓝田水产品破产管理人、江湖生态破产重整管理人人两个婆婆的重组说起。


  两级政府各有承诺

  二重组方“乌龙”入场

  此处需要提及一句的背景资料是,蓝田水产品系江湖生态的全资子公司,而欠下39亿债务的江湖生态旗下主要的资产即是蓝田水产品,而针对母子公司也就产生了蓝田水产品破产管理人、江湖生态破产重整管理人两级破产管理人。目前,江湖生态的第三大股东系当年主导了“蓝田神话”,继而又在泡沫破灭之时锒铛入狱的公司前掌门人瞿兆玉。

  张建华告诉《证券日报》记者,2010年6月,在温州市湖北商会的牵头下,湖北省政府专程向温州地区的商贾发起了一场“投资湖北行”的招商引资活动。彼时,为盘活省内的退市公司江湖生态的重整,湖北省政府专程向温州的楠溪江农业集团发出了一纸邀请。而倍感荣宠的楠溪江开始调集手上的资金,准备进入江湖生态的重组。

  可就在楠溪江欣然接下了湖北省政府递过来的橄榄枝之时,2010年11月,蓝田水产品所在的洪湖市政府与广东温氏集团签订了重组江湖生态的框架协议。而对于这一协议,荆州市政府、湖北省政府俱不知情。

  面对着省政府与自己分别引入场的重组方,洪湖市政府犯了难,百般思量之后,上演了此前广为媒体关注的蓝田水产品拍卖流产、继而拍卖转变卖的一幕。

  拍卖离奇转变卖

  少数债权人利益受损谁之过?

  2011年3月20日,蓝田水产品破产管理人召集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此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蓝田水产品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该方案确定将对蓝田股份的既有资产采用拍卖方式,如果第一次流拍,则实施第二次拍卖;如果第二次还流拍,则实施第三次拍卖。

  但3月22日刊登在当地媒体的拍卖公告中,此前债权人会议达成的方案却悄然变了味道。拍卖公告显示,竞买人条件第二条为“竞买人须与洪湖市人民政府就重组湖北江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它相关条件达成合作意向,并提交承诺书。”然而,这一条款在债权人会议方案中却未曾提及。

  楠溪江方面的代理律师李江律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这一悄然前置于拍卖条款之前的行政条款还暗藏玄机。在楠溪江试图与洪湖县政府达成合作意向的过程中又被对方告知,其必须获得洪湖蓝田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认可才能与与洪湖市政府达成合作意向。简而言之,潜藏在条款背后的规则即只有瞿兆玉点了头,楠溪江才能取得参与蓝田股份竞拍的资格。

  “但是瞿兆玉一直不同意与我们达成合作意向,按照他们定下的司法程序被洪湖县政府设定了行政前置条款,行政条款中又隐含着民事条款的逻辑,我们连拍卖都无法参加。后来楠溪江费了很多周折与努力,洪湖县政府才勉强同意与我们签订了合作意向书。”李江称。本以为绕开了瞿兆玉的楠溪江似乎把问题想简单了,在其辗转取得了竞拍资格后,拍卖竟然被取消了。

  蓝田水产品正式的拍卖日期定在4月11日,在之前一日的下午四点,楠溪江完成了报名手续,获得了竞买人资格。可下午六点,楠溪江接到拍卖行通知称,此前已分别交纳了1.5亿保证金的温氏集团和佛山华和两家公司均未进行拍卖报名。由于只有楠溪江一家企业报名竞买,此次拍卖被定位为“流拍”,无疾而终。

  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表示,法律并没有规定在只有一个竞拍者的时候,即发生流拍。蓝田水产品破产管理人方面给出的“流拍”理由,于法无据。

  “温氏和佛山华和两家公司1.5亿的保证金都已经打了,临到报名时却双双不辞而别,真是不可思议。由此而形成所谓的流拍,只能理解为有人不愿意拍卖发生。”一位不愿具名的楠溪江方面人士表示。

  由于此前蓝田水产债权人会议确定将对蓝田股份的既有资产采用拍卖方式,如果第一次流拍,则实施第二次拍卖;如果第二次还流拍,则实施第三次拍卖。楠溪江尚在踌躇第二次拍卖,却发现事态的发展已超出了其此前的预期。 5月6日,蓝田水产品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据参与此次会议的人士透露,在破产管理人方的提议及游说后,会议通过了将1.34亿元评估资产以不低于9800万元进行变卖的方案。

  风向骤变,楠溪江也只有匆忙表示,无论是拍卖还是变卖,其都愿意以不低于1.5亿元的价格买受蓝田水产品破产资产。可蓝田水产品破产管理人似乎无视于楠溪江开出的高于1.5亿元的价格,5月14日,蓝田破产管理人与温氏集团签订了《重组协议》,将破产资产以9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温氏集团旗下的广东年华年。

  此后,就有了文章最初提及的江湖生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又否定了上述资产转让协议的一幕。

  拍卖在蓝田水产品破产管理人自说自话下流产,此前债权人会议定下的“拍卖”规则被离奇变更为“变卖”,对于这一系列眼花缭乱的腾挪,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甘培忠表示,既然蓝田水产品债权人第一次会议选择了以拍卖的形式进行重组,就如同选择了航线不能随意改动。在有竞买方的背景下,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损害了少数债权人的利益。

  “其实整个过程背后都或明或暗地闪烁着地方政府的影子,此次重组闹到了今天这个地步,就好比省长请了客人进来,市长却熬了一锅烂粥。温氏与楠溪江之间有博弈,而省级政府与市级政府之间也有博弈”甘培忠教授称。

  温氏喊冤:并未控股广东华年

  三位自然人为谁代持?

  虽然在蓝田水产品破产管理人对外发布的消息中,一直称其将蓝田水产品“低价”转让的对象正是广东温氏集团控股的广东华年生态有限公司,但张建华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温氏集团方面的负责人也表示其很冤枉,因为温氏集团在广东华年中只有20%的股权,广东年华的另外三位股东皆是自然人。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成立于2011年3月的广东华年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持股比例为监利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温氏子公司) 持股20% 而三位自然人陈雄飞、冯志洪与罗跃龙各持股35%、35%、10%。

  据知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广东华年中除去罗跃龙是否是自己持股尚不明确,但陈雄飞与冯志洪皆是代瞿兆玉持股。

  律师自曝“先发权利”潜规则

  专家自嘲《破产法》成“空言”

  一位同是江湖生态破产重整管理人成员且长期从事破产重整工作的律师称,“大家都在讨论江湖生态进入了破产程序之后的程序是否公正,但没有人注意到在整个重整程序启动前,广东温氏即与当地政府达成了某些共识,做了大量的工作,才能把江湖生态推到破产重整的位置上。那么,广东温氏在这项破产重整中即拥有了一向先发权利,当地政府也需要保证广东温氏能实现这项权利,顺利成为重组方。”

  洋洋数言一出,会场一度沉寂。中国政法大学的王卫国教授反问,“是否在每一次的重组中,都会有这样的潜规则”?该律师答曰“真的每次都有,这好比一台车坏在了路上,谁来修理这台车其实是一个行政预设的话题,但在确定了要修理这台车的消息传出后,才有了怎么修的司法问题。温氏集团与楠溪江的纠结,说到底是一个司法程序与行政程序协调的问题。”

  对于这条突然被曝出的破产重组中的潜规则,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反诘“既然已经确定了所谓先发权利,为何还要引入一个拍卖程序?”而王卫国教授则表示,如果真如此位律师所言,所有的破产重组背后都暗藏着这样一条潜规则,那么我研究了多年的《破产法》恐怕只是一纸空言。

(责任编辑:sohu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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