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讯】中兴通讯发布公告称, 近日公司收到华为律师转来的德国汉堡地区法院基于华为的申请对公司全资子公司ZTE Deutschland GmbH(以下简称“中兴德国”)颁发的针对“带标识数据卡”的临时禁止令。
中兴通讯表示,临时禁止令并非法院实体判决,此
项禁令在华为向法院单方面申请后即可获得,属于诉讼前的临时救济措施,最终是否侵权,需要等待法院的实体判决结果。2009年7月14日,中兴通讯已经停止在数据卡产品使用上述临时禁止令中所述的RoHS标识,而2009年11月4日华为才向欧盟提起相关商标申请,2010年5月27日获得欧盟审核通过。故此临时禁止令对公司目前的业务不会产生影响。
除上述临时禁止令,公司未收到华为在德国起诉的其他正式诉讼材料。
根据相关报道,华为将在法国、德国和匈牙利对中兴通讯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中兴通讯及全资子公司ZTE France SASU(以下简称“中兴法国”)已收到巴黎高等法院诉状。根据该诉状,华为起诉公司及中兴法国数据卡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要求公司及中兴法国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50万欧元。于本公告日期,公司未收到匈牙利有关专利侵权诉讼的正式材料。
目前,中兴通讯已聘请律师并积极应诉,维护公司相关权益。公司表示,根据公司2010年经审计的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以及本集团在德国、法国数据卡产品营业收入的相关数据判断,该诉讼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谢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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