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监管铺垫下一步新股估值定价改革
深交所:从制度切断新股发行利益链条
上交所:新股发行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张育军:目前A股市场新股破发的比例仍太少
黄湘平:新股发行取得四方面成效
黄湘平:加强对新股报价业务环节的合规制度建设
朱从玖:新股估值定价面临三重挑战
陈东征呼吁建立公平的新股估值定价环境
陈东征:完善新股价值定价现实意义重大 已取得突破性进展
华生:未来市盈率应作为新股定价重要依据
证监会明令保代实地核查 要求招股书去广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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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这么命苦 三新股破发伤透股民心
监管部门铺垫下一步新股估值定价改革
中国证券监管部门正在为下一步的新股发行改革做准备。4月8日上午,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召集市场询价机构、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结构,在深圳洲际酒店召开新股估值定价研讨会,再次强调了市场化改革方向。
直接主导定价机制改革的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在研讨会上指出,自询价制与保荐制实施以来,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持续有序进行,今天也是这个步调中的重要事件。
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在演讲中提到,新股定价机制已经历了定价发行到询价发行的转变,新股发行价也日渐与二级市场价格接轨,改革促进了资本市场发展。但此次研讨会特别强调理性看待三高现象,显示监管层对当前首次公开发行中高发行价格,高市盈率和高超募资金比例,以及随之而来的破发潮等现象的关注。
这些非理性情况的出现,也往往带来对新股发行机制是否应重回窗口定价、行政监管的争议。
针对市场分歧,陈东征在演讲中提出,新股估值定价并没有普遍适用的模式和公式,出现差异化是资本市场基本规律,目前应该坚持适合当前新兴加转轨市场特点的市场化改革方向。最重要的内容是建立公平的定价环境,切断新股发行的利益链条。
朱从玖在发言中也强调了当前市场的新兴、转轨属性和市场本身天然不足三者叠加带来的困难、问题和认识上的分歧,因此资本市场的整体从业队伍必须以勤勉尽责、诚实守信为基石,这将是为投资者提供保护的基础,和取信于市场的前提。
在提及如何有效提高市场定价的合理性、有效性时,上交所总经理张育军即提出,需要参与各方全方位提高估值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同时建立市场参与各方的利益规避的机制。
根据当天的会议议程,研讨会专题演讲包括借鉴香港IPO发行估值定价系统化机制、A股估值扭曲的根源及治理路径等演讲。演讲者包括内地和香港主要的基金公司、证券公司负责人和金融证券专业学者。(.财.新.网 .卢.彦.铮)
深交所:从制度切断新股发行利益链条
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4月8日表示,建立公平的估值定价环境,首要的工作是从制度上切断新股发行过程中的利益链条,防止潜在利益冲突的恶劣影响。
陈东征在当日举行的新股估值定价研讨会上指出,这些利益关系包括保荐代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询价对象与承销商的密切业务联系等,此外保荐+直投的模式也存在争议。
陈东征指出,建立公平的估值定价环境,让市场各方参与者公正参与博弈,是形成合理发行价格的前提条件。当前首要的工作还是要切断新股发行过程中的利益链条,防止潜在利益冲突的恶劣影响。
陈东征表示,保荐机构或保荐代表人如果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权,询价对象如果与承销人之间存在密切的业务联系和其他关系,这些利益关系的存在一定会影响到新股股价定价的公平性。他表示,应该高度重视新股发行的利益链条,并从制度上加以避免。
陈东征称,应从三个方面加强监管,强化市场化约束机制。增加估值定价的透明度,强化对询价对象报价情况的市场监督;建立奖优罚劣的监管机制,淘汰报价质量较差的询价对象,提高询价对象整体报价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定价机制,提高中小投资者在估值定价过程中的话语权。
针对保荐机构的职责,陈东征表示,保荐机构应该加强内核风险管理,防止出现PE腐败等问题,加强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揭示发行人的风险,不断提高估值和定价的能力,逐步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第.一.财.讯)
上交所:新股发行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上交所总经理张育军4月8日表示,新股破发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市场进步的体现,说明市场机制在发挥作用,同时,发行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张育军在今天召开的新股估值定价研讨会上指出,发行定价仍然存在问题,比如三高和超募等。
不过张育军表示,发行定价是很复杂的问题,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但目前市场上已经出现破发的情况,说明市场在进步。在香港市场,破发的概率差不多是50%,他认为,这说明成熟市场的定价基本符合二级市场的实际检验,如果发行后只涨不跌反而是有问题的。
张育军表示,为了提高新股定价的有效性,应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市场参与方应提高新股估值的专业水平和人员素质;二是建立利益冲突的规避机制;三是加强投资者教育,培育理性、专业、成熟、自律的投资人队伍。
据张育军介绍,随着询价制度和保荐制度的完善,新股发行制度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去年一年首发了367家企业,超过历史上最高的1996年(200家)。(.第.一.财.讯)
张育军:目前A股市场新股破发的比例仍太少
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张育军周五在新股估值定价研讨会上表示,新股破发反映市场正在发挥作用,但现在不是多了,而是少了。
他指出,定价并不是新股上市后升幅达到30%-50%才是对的。以香港市场为例,港股新股每年破发的比例至少50%,A股按照这个标准仍远远不够。 (.全.景)
黄湘平:新股发行取得四方面成效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黄湘平8日在新股估值定价研讨会上表示,这几年监管机关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方面加大了力度,特别是在新股的估值定价、询价,保荐机构的归位尽责方面,应该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他说,特别是2009年6月以来,中国证监会分阶段逐步地推进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至少取得这四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新股定价的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一、二级市场新股差价问题基本解决;二是盲目炒新的现象得到了明显遏制;三是中小投资者参与一级市场潜力明显提高;四是新股发行定价信息的透明度显著增强。
黄湘平说,应当说自新股发行价格实行一年多时间里面,一级市场实现了平稳运行,新股发行节奏稳健,市场业务量饱满,第一、二阶段改革措施的总体目标已基本实现。(.中.国.证.券.报)
黄湘平:加强对新股报价业务环节的合规制度建设
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的新股估值定价研讨会今日在深圳举行,以下是中国证券业协会黄湘平会长的发言:
尊敬的陈东征理事长、朱从玖主席助理,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代表,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我们中国证券业协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来举办本次新股价值定价研讨会。特别要感谢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会议的重视和指导,感谢各位专家、各询价机构、保荐机构和各有关媒体对本次会议的支持和参与!
新股定价,我个人认为这是我们资本市场或者说股票市场一个永恒的主题,它是我们券商,证券公司一个核心的竞争力,也是对我们券商专业能力和监管机关监管水平的一个体现和检验。
我国资本市场走过20年,我也是在很早时间就来到这个市场。在这20年新股定价上,我是叫它不断的博弈、不断的创新、不断的改革,当然最后也是不断的提高。我们这个新兴加转轨的新兴市场是这样,就是人家搞了100多年的成熟市场也是如此,在不断的完善之中。所以,新股的询价、估值、定价为什么这样不断的在改革变化呢?因为它是一个市场化的改革。有市场就必然有变化,如果有计划,那就僵化一点、固定一点,就是计划,有了市场它也会有变化。比如说石油价格,我们要调控、要控制,发改委一发文马上就要调整了。所以,年年不断地来研究这个课题,我认为很正常、很有必要,也很有意义。
一是新股定价的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一、二级市场新股差价问题基本解决;二是盲目炒新的现象得到了明显遏制;三是中小投资者参与一级市场潜力明显提高;四是新股发行定价信息的透明度显著增强。
应当说自新股发行价格实行一年多时间里面,一级市场实现了平稳运行,新股发行节奏稳健,市场业务量饱满,第一、二阶段改革措施的总体目标已基本实现。
我记得去年我们协会和两个交易所三家在上海也开了一个同样主题的一个会议,会议的效果很好。很好是什么呢?行业都说很满意,监管机关也很肯定,市场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检验,效果也是很明显的。
今天我们在深圳三家又一次联合召开新股价值定价这个会议,请各有关专家、业内人士和监管层聚集一堂共同研究这个问题,这是我的个人看法,目的无非是这么三个:一是肯定成绩;二是查找存在的问题;三是要找出研究改进的空间。
下面我就从行业协会自律管理这个角度汇报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协会在新股询价和新股股价、定价方面所承担的工作和角色,在中国证监会整体部署和指导下,协会承担了新股询价和估值定价相关日常工作,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对各类询价对象及其股票配售对象的登记备案工作,行业协会就是登记、备案,我们不搞别的东西。
截至今年3月份,在协会登记备案的常规类询价对象共计有275家,包括证券公司82家、基金公司60家、信托公司42家、财务公司41家、保险机构投资者13家,一级合格的境外投资者37家,就是询价对象有275家。
第一项工作,在协会登记备案的常规类股票配售对象共计有1453个,这包括公募基金568只、专属理财投资专户158个,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31,信托公司集合信托计划31个,资源投资帐户164个,保险投资帐户149个,企业年金计划174个,QFII投资帐户38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41个。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第二个阶段措施推出后,协会开始受理保荐机构自主推荐询价对象的登记备案工作。到今年3月份,共计有54家保荐机构自主推荐了315家询价对象的登记备案工作。这是我们协会做的一个工作,就是对询价对象、股票配售对象、保荐机构自主推荐的询价对象进行备案登记。
第二项工作,对各类询价对象进行自律管理;协会在这几年工作中,逐步建立起包括对新登记对象的谈话制度、询价对象相关报送制度,保荐机构对其自主推荐询价对象的持续督导制度,以及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间的信息共享等各项制度。对询价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也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
第二,刚才谈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在行业自律的角度看,我们也做了一些调研,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能忽视,我们主要看两个方面:
一是新股定价偏高的问题仍然存在;近期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问题的存在意味着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还要进一步的深化和推进。
二是各市场参与主体对归位尽责的相关要求还没有贯彻落实到位;监管机关要求参与主体要归位尽责,相关要求还没有落实到位,其业务水平和合格能力还有进一步的提升空间。协会近期对新股报价对象调查中发现报价的随意性较强,部分业务环节合规风控措施不到位。
第三,我们对当前询价和新股定价提几点要求:
证券行业的业务发展模式从我个人的观察来讲,我这个观点不一定对,我觉得我们业务发展模式叫做是:既得益于同质化经营,又受制于同质化经营。大家都觉得当前业界同质化经营很严重,改变不了,为什么又受益于同质化经营呢?因为我们行情一好,大家搞经纪业务,大家都好;行情一不好,差异化体现不出来,所以又受制于这个东西。所以我经常讲我们靠天吃饭,靠经纪业务吃饭,所以我就经常讲一个观点,靠天吃饭,首先要把这个天搞好,你才能够有饭吃,吃得更好,那才有差异化。所以,同质化经营没有创新发展,利润的70%、80%都来自于证券经纪业务。但也有一些券商,我觉得106家券商里面,也有一些券商,有一家券商他就承认,他的固定收益利润比重占40%以上,投行业务30%,经纪业务只有20%,为什么呢?这就是它的差异,就在于自身的研究和定价能力,它有这方面自身定价能力。
所以我想提的第一个问题,要进一步提高对新股报价工作重要性认识,正确地把握研究能力提升与业绩之间增长关系,努力提高研究定价水平。这就是券商差异化经营的起步,券商差异化经营的基础和券商差异化经营的起点。你不要说多了,说我们现在业务受到限制,现在很多业务创新也不是说没有,只是现在经营范围受到比较多的限制,昨天我们开会还在研究,就是说现在券商到了一个怎么创新发展的问题,跟银行比较起来,确实是在创新方面不如银行。大家昨天就举了一个例子,同样的兴业,兴业证券和兴业银行几年以后,发展是不可同日而语。
那么,在目前的情况下,我觉得我们差异化经营、创新发展,在定价这个方面应该是一个起步、是一个基础、是一个起点。大家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我们所做的每一次新股报价都直接影响到IPO公司资产定价时科学合理,进一步影响到投资者的投资意向和经济利益。
与此同时,询价对象自身的投资收益也与新股定价的合理性息息相关。实践证明,通过盲目报价所获取的股票往往只会对自身投资收益增长产生负的效益。
对于在座的各位询价机构来说,高水平的定价能力是稳步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石。各询价机构要高度重视对本公司市场定价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并在新股报价业务中始终保持审慎态度,认真解读和研究新股投资价值报告,谨慎选择新股项目,科学规划申购资金,最终提出合理的报价以及申购,谨慎稳妥地开展新股报价业务。
第二个建议,要加强对新股报价业务环节的合规制度。
在调研中发现,部分询价对象在个别业务环节上存在合规与风险制度缺失问题。比如针对公司研究人员或投资经理参与新股项目的预路演等活动没有设置相应的合规措施。
因此,协会要求各询价对象要进一步提升对公司合规建设与业务发展之间辩证关系的认识,不断加强针对新股询价与申购业务合规与风险控制制度建设,切实杜绝道德违规风险发展的可能性。
因此,协会要求各询价对象要进一步提升对公司合规建设与业务发展之间辩证关系的认识,不断加强针对新股询价与申购业务合规与风险控制制度建设,切实杜绝道德违规风险发展的可能性。
第三个建议,从业务规则出发,完善和细化业务流程,杜绝执业过程中出现人为的、非专业的低级错误。要从公司的业务规则制定信息建设、法规业务培训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细化业务流程,杜绝执业过程中人为的非专业低级措施。要进一步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细化业务流程,明确业务每个环节所涉及的职能岗位、相关责任落实到人,关键的工作环节坚决执行双岗复核制,要从管理制度上确保IPO询价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要深入的学习和领悟相关政策法规、业务规章,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执业务法规的学习活动,当政策法规发生变化时,公司应当及时组织专题培训活动,最大限度的规避违法违规风险,努力提升各业务环节的信息技术自动化程度,增强业务批量自动化处理能力,尽可能杜绝由于手工操作带来的业务风险。
第四个建议,要求各保荐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自主推荐的询价对象事前甄选和事后督导工作,事前的甄选和事后督导工作。在选择推荐类询价对象时,要严格比较推荐标准,确保所推荐机构的高水准。在完成询价对象的备案工作后,要坚持对所推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工作,包括对其必要的法规培训,对其日常开展的业务进行及时监控,对出现违法违规的机构采取必要的措施等等,确保询价对象自主推荐工作的顺利开展。
这是四点不成熟的建议。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代表,从总体上看,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证.券.时.报.网)
陈东征呼吁建立公平的新股估值定价环境
中证网讯 圳证券交易所陈东征理事长8日在新股估值定价研讨会上表示,要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的趋向,建立公平的新股估值的定价环境,强化新股估值定价的市场化约束。
他表示,新股估值定价是一个国际性的难题,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普遍适用的模式和公式,发行价格随着市场形势、企业发展阶段、企业管理水平、企业核心竞争力等因素不同而出现差异化,也是资本市场的基本规律,是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基本功能。因此,新股估值定价应毫不犹豫地继续坚持适合新兴加转轨市场特点的市场化改革趋向。这个市场化我要强调一下,就是一定要适合中国资本市场的特点。中国资本市场的特点,现在还处在新兴加转轨的市场。我们的市场环境、我们的投资者结构,各方面决定了我们不可能去照搬,去拿来什么模式、什么方式,所以一定要从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特点,从多层次市场发展的要求出发,来做好、来坚持我们市场化改革的趋向。(.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