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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修正案未通过 免征额或升至5000

加入日期:2011-4-23 8: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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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个税修正案一审未获通过 专家建议免征额升至5000元
  减税范围广力度轻 个税草案一审未放行
  7级征税级数依然过密 个税修正案草案6月或再审定
  个税法修正案将征意见 起征点4000元更具有可操作性
  3000元个税起征点低不低?
  个税调整新方案凸显双重权衡
  经济观察报:个税修法理应关照中产
  商寅泉:个税起征点调整难在何处
  


  4月2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做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的议案说明。新华社记者李涛 摄

  个税修正案一审未获通过 专家建议免征额升至5000元
  记者22日从全国人大获悉,4月22日下午结束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不会表决国务院提交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汇总相关意见修改草案后,进入二审阶段,甚至有可能进行第三次审议。
  国务院提交的个税修正案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免征额)从目前的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这一提高幅度偏低,此前,多位学界专家建议,免征额应至少提高至每月5000元。
  中国个税免征额的确定方法,综合考虑了个人生计支出、消费物价和赡养人数,是一个不分纳税人差异进行平均扣除的标准。这种做法,非常便于征管,但严重低估了城镇职工负担的消费支出。保守估算,3000元的扣除标准,最多维持两年就会被消费支出超越。
  此外,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并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45%税率。
  调整后,中低工薪者的税负减轻,但高工薪所得者税负提高。据测算,每月工薪毛收入2.15万元(未扣除三险一金),为个税负担增减的临界点,超过这一数额税负将增加。
  对于工薪所得超额累进税率,许多专家建议由9级减少为5级,对较低工薪收入者,即每月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以下的,适用1%或5%的低税率,对中等工薪收入者,即每月应纳税所得额2万元以下的,适用10%或15%的税率。
  这样的思路,体现对中低工薪收入者低税负,培育中等收入阶层的目标。(新华网 王长勇 霍侃)


  减税范围广力度轻 个税草案一审未放行
  本报记者 张智 北京报道
   《华夏时报》记者4月22日下午获得的最新消息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的《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没有表决,将自动进入二审阶段。
   据悉,最新版本草案中,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升至3000元,现行的工薪收入9级税率调至7级。
   记者采访发现,尽管个税改革由此拉开了大幕,但调整幅度一直都存在着激烈争论。这也直接导致了全国人大还需要继续进行二审,甚至三审工作。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70%的人认为起征点过低。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分组审议会上,委员们也在起征点、中等收入和按家庭征收上争论得不可开交。
   按照个税起征点3000元的标准,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纳税人口将减少到税基人口的12%,也就是减少4800万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10%以下税率的纳税人占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达到94%,其中70%适用5%税率,比按现行9级税率适用10%以下税率的纳税人所占比重,增加了17个百分点。
   即便如此,本报记者梳理大量数据发现,尽管享受到减税的范围很广,但涉及到个人的力度仍太轻。
  免税范围广
   虽然超过70%的人认为,个税起征点3000元太低,不少人认为应该提至5000元以上。但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来看,这个标准已经足以使我国大多数省份的职工免缴个税。
   数据显示,江苏城镇居民2010年家庭人均总收入25116元,即税前月收入2093元,处于免交个税的水平。而江苏个人收入水平在去年处于全国第六。
   而排名第二的北京受影响也比较大。据2010年1-9月北京市5000户城镇居民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全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为25007元,折合人均月薪2778元,也处在人均免缴税的范围。
   按城市来看,也仅有东莞、深圳、上海、温州、广州等少数城市达到这个标准。
   起征点2000元的时候,纳税面约为48%,将起征点提高至3000元,纳税面就减少至12%。北京大学税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刘隆亨表示。
   这个免征额度是按照人均消费的比例计算出来的。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汤贡亮介绍,2010年人均必须消费是2000多元,所以最开始费用扣除额(即起征点)计划为2500元,但国家预留出了一定余地。
   3000元的起征点比较合适。有关部门开始有意向定为2500元,但我们认为太少,于是提交了3000元的方案。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个税改革是逐步进行的,不可能一步到位。从推算结果来看,如果这几年收入增加,经济发展状态良好,在十二五末期,有很大可能再次调税,起征点定为5000元也是有可能的。刘隆亨表示。
  受惠幅度小
   尽管按照官方数据粗略计算,个税缴纳人群集中在几个大城市,中小城市居民受益较多。但实际上,中小城市居民受益的幅度并不大。
   按照3000元起征点、7级累进税率计算,本次减税最多的是月收入7500元-1万元的人群,每个月能减税350元。也就是说,这次个税调整,减税最多的人可减税350元。
   按照北京人均总收入2778元计算,在基数2000元的情况下,扣除应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需缴税7.91元;如果不算社保和公积金,需缴税52.8元。也就是说,按照人均总收入计算,北京人均年省钱94.92元,在没有任何社保的情况下,一年最多也只省了633.6元。
   收入4000元的,原本应交税175元,调整以后,需缴纳50元。
   山东一位受访者表示,其月收入2370元,每月交税0.96元。起征点提高后,每月能省下两个馒头的钱。
   国家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曾表示,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左右,大部分工薪阶层人员都不用交税,但减负幅度不大,个人少缴十几元或几十元,对扩大内需起到的作用有限,但对整个税制的运行却带来不利影响。
   事实上,近两年的个税改革讨论中,分歧一直存在。提高个税起征点、减少级次、调整级距与分类和综合相结合三种说法一直是争论的焦点。
   按家庭征收或是按地区划分不同标准近来也是热门的观点。
   财税界人士认为,单纯提高起征点,中低收入者受益有限,反而使高收入者减税力度更大,而且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如果进一步提高起征点,中西部一些地区个税纳税人很可能大幅减少,而这不符合这一税制设置的初衷。
   起征点调整应变为常态。按照一年或是一个固定时间,参考实际收入进行调整。不光是起征点,还有税率。现在调整程序太多,与实际情况脱节。刘隆亨表示。


  7级征税级数依然过密 个税修正案草案6月或再审定
  昨天结束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没有按原定计划对国务院提交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表决。记者获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相关意见汇总修改草案后,进入二审阶段,甚至有可能进行第三次审议。
  昨日下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对南方日报记者证实,个税修正案或于今年6月份进行审定,但具体审定和出台时间,需向人大有关部门咨询。
  此前国务院提交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被详细披露后,个税改革的力度与公众的期望有不小的距离。不少专家认为,对工薪阶层来说,个税起征点调整的步子迈得太小。公众普遍发问:3000元的免征额是否仍偏低?月收入7500元以上能否就算高收入?
  3000元免征额过低
  根据国务院提交的个税修正案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免征额)从目前的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但这一调整幅度公布后,不少学术界、媒体、公众纷纷指出,根据目前的通胀水平,这一幅度明显偏低。
  虽然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个税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但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0年第一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就已经达到2754元,由此可以断定在全国范围内3000元的月薪并不算高收入。
  事实上,此前曾有财政部官员透露,有七成被调查者认为3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太低。他们认为,调整后,工薪阶层依然是纳税主体。多位学界专家就具体建议,免征额应至少提高至每月5000元。
  此前财政部也曾表示,个税免征额若上调到5000元,则只有3%的人纳税,这个税存在的意义就不大了。但专家普遍认为,众所周知,个人所得税是作为以劫富济贫为立法初衷和主要功能开征的一个税种。其实个税存在的意义并不是要让多数人纳税,而正是要让少数富人多纳税,这才是其真正的意义所在。也有读者对上调到5000元只有3%的人纳税这一数字表示怀疑,认为不知如何统计出来。
  事实上,数据显示,大多数属于中低收入阶层的我国工薪阶层每年缴纳的个税却一直占其收入总量的50%左右。
  个税税制最重要的原则是能力原则,即有钱人多纳税。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系教授陈宪表示,以英国为例,1%的最高收入人群承担了国内25%的个税,中国个税体制改革应以较高收入人群承担50%以上个税为目标。
  著名经济学家、北京科技大学教授赵晓在其微博上表示,税改仍在强化国富民穷效应。他说,研究个税调整方案有三点发现:第一、起征点太低,和公众满意预期相差70%;第二,收入两万即加税,总体应为加税效应;第三,政府财收增长太快,税改仍在强化国富民穷效应。
  7级征税级数依然过密
  此外,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并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调整后,中低工薪者的税负减轻,但高工薪所得者税负提高。经测算,月收入1.9万元为个税负担增减的临界点,超过这一数额税负将增加。

  陈宪对记者表示,若按草案调整后,中低收入人群是我国个税纳税主体的结构并未改变,个税体制改革应该更加充分地体现能力原则。
  对于征收级数的调整,陈宪则表示,征收级数从9级调整为7级,而非此前预想的5级,仍然偏多。他认为,个税级差过多过密,将加重个人收入增加时承担的边际调整,不利于鼓励劳动者增加收入。
  陈宪认为,调高起征点与减少征收级数使中低收入人群得到了一些实惠,但并没有改变中低收入人群是我国个税纳税主体的现状。
  个税最高45%的征收税率在企业所得税仍然较低的背景下缺乏实际意义,因为大多数富人可以通过企业所得实现避税。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最高税率为30%。
  不分纳税人差异平均扣除遭质疑
  4月20日,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后,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对外表示,本次个税免征额的确定方法,综合考虑了个人生计支出、消费物价和赡养人数,是一个不分纳税人差异进行平均扣除的标准。
  但专家认为,这种做法虽便于征管,但严重低估了城镇职工负担的消费支出。赵晓表示,在医疗、教育改革尚不到位,社会保障仍不健全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地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有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个税收入总额约4800亿元,只占全国税收总额7.3万亿元的6.5%左右,这无关大局的数字却直接影响着七成民众的满意度,孰轻孰重不言而喻。
  依目前的物价水准,工薪阶层即便有3000元的收入也很难在城市中过上宽裕的生活,如果再背上房贷,过着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日子会更加拮据。一位网友在新浪微博上留言说。(南方日报记者 黄颖川)


  个税法修正案将征意见 起征点4000元更具有可操作性
  或于6月份审定;全国人大常委建议:贫困者年终可退个税。
  早报讯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昨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吴邦国委员长主持闭幕会。吴邦国说,最近,国务院在认真调查研究、反复测算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大家对草案总体表示赞成,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会后,还要将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争取尽快审议通过。
  起征点4000元
  更具有可操作性
  据媒体报道,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汇总相关意见修改草案后,进入二审阶段,甚至有可能进行第三次审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昨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证实了上述说法,并表示,个税修正案或于今年6月份进行审定,但具体审定和出台时间,需向人大有关部门咨询。
  对于税改是否能促进国内消费,多位学者与业内人士此前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员白明认为,个税起征点调整至4000元,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白明昨天在其微博上表示:在个税起征点提高的问题上,政府和老百姓的诉求都有各自的道理。相对来说,老百姓的道理是大道理,政府部门的道理也要考虑到,所以,在3000元和5000元之间取其中,4000元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此前一天,北京科技大学教授赵晓也在微博上表示,税改仍在强化国富民穷效应。研究个税调整方案,三点发现:第一,起征点太低,和公众满意预期相差70%;第二,月收入2万即加税,总体应为加税效应;第三,政府财收增长太快,税改仍在强化国富民穷效应。
  消费品价格高涨
  降税难改消费结构
  近日,花旗集团经济学家沈明高和彭程在一份报告中写道,预计个税改革不会导致税收明显下降。由于低收入家庭的消费倾向较高,此举可能温和刺激国内消费。同时,中国国内需求增长也将对全球产生重要影响。
  鹏华基金经理裘韬称,个税降低难以改变消费结构。调个税不等于减税,谈促进内需就更牵强。低收入群体消费弹性系数低,如今必选消费品价格高涨,多出的两三百元仅能应付通胀,个税降低难以改变消费结构。
  裘韬认为,中高收入人群的消费弹性系数高,增加的税负将更有可能导致消费下降。只有平均税率和税收总体水平下降才能真正促进消费和投资。(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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