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农村金融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何广文
由中国合作经济学会、中国地方金融研究所联合主办的“首届中国新型金融机构论坛”于2011年4月22-24日在北京京西宾馆举行,全程直播本次活动。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农村金融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何广文在作主题演讲时表示“资金互助是实现农村本土金融服务的最佳模式”。以下为何广文发言实录。
何广文:大家早上好,很高兴有机会跟大家讨论有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问题。对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是指在2006年1月份以来银监会出台的一系列银行准入产生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合作银行这三个机构,这三个机构是在我们国内金融市场改革和农村金融市场改革进一步深化的结果,也是促进金融多元化的一种路径。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讨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我在这里主要想跟讨论有关资金互助的问题,我的题目是资金互助是实现农村本土金融服务的最佳模式。大家知道,对农村来讲,我们的金融服务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不管是农民或者是农户以及企业,不管是大农户、小农户、中小企业以及微小企业,我们金融服务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但是总的来说,我们的金融服务需求是小额度的,从某种程度来讲是微型金融需求和小额金融需求,因为金融需求是多种多样的,除了信贷需求以外,还有存款需求和结算、理财、保险等等一系列的金融需求。其中,满足难度最大的是贷款需求。贷款需求的满足从某种意义来讲,这种途径是多种多样的,我们金融机构是很多的,有大银行、小银行以及产生的新型金融机构,但是在农村领域,真正为农户、为微小机构、微小的经济活动主体提供服务的,真正解决农户需求的金融供给者是很少的。从目前来讲,在我们有些地方,有正规的金融机构,而且其很多,有四大国有银行,还有农村信用社、也储以及其他的股份商业制银行都来了。从总体来看,农户的金融需求满足度仍然比较低,2008年做了一个调查,接近需求只有6%。根据银监会的统计,我们国内还有2000多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机构,在农村领域来讲,总的情况是我们现在金融机构的布局还不合理;第二,需求的满足度还比较低。为什么?我们有那么多的机构,为什么贷款满足度那么低呢?根据我的理解。第一,在有些地方不是机构的问题,是机制的问题。我们有机构,但是缺乏服务的机制。第二,在传统方面,我们机制缺乏,机构也缺乏。根据我的理解,从农村来讲,大机构虽然存在,但是缺乏服务的机制,离我们农户太远,离微小企业太远。所以在农村领域更需要的是本土金融服务,这是我的观点。
接下来我从三个方面和大家探讨一下。 第一,农村更需要本土金融服务。第二,实现本土金融服务的模式比较多,但是资金互助是最有效的模式。第三,要实现资金互助、可持续性发展,它的一些基本要素。
首先谈一下在农村由于我们资金需求比较少、比较分散,在这种情况下,目前所存在的大型金融机构主导的机构布局模式,这是不相适应的,在这种情况下,农村领域更需要基于本土的土生土长的特别是内生于农村这样一些金融组织、金融工具模式。
什么是本土金融服务呢?本土金融服务与商业金融服务的区别在哪里?本土金融服务,也就是说与商业金融服务相比较,商业金融服务或者传统的商业银行在提供贷款的时候,一般要求抵押,要对客户进行财务分析,看看有没有财务报表,是否满足它用于项目评估的指标要求。而我们的农户或者我们的微小企业又很多,是很难有这样系统的财务记录的。
另外,我们的农户,我们的微小企业居住比较分散。分散的情况下,离需求者比较远,这种情况下就会存在第一不了解,信息不对称,在不了解的情况下就没有办法判别是否存在道德风险,所谓道德风险是什么呢?是否存在有钱不还的情况,就没有办法判别。如果离需求比较近的服务机制,很了解生长在社区的一些服务机制,我们讲的资金互助社这种模式,是内生于村庄、内生于社区、内生于农村,基于成员的一些组织和资金供给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它对于资金需求者很了解。在了解的基础之上,也就是信息对称,他就能够判别是否存在有钱不还的情况。如果彼此之间了解,在信任的基础之上,不存在有钱不还,也就不存在道德风险,这个时候还需要抵押干什么呢?就不需要抵押。所以,我们的农村金融本土服务需要的是一种相互之间的信任,需要的是社区信任、本土信任、村庄信任,用这样的一些机制来开展金融服务,这样有现金流、有还款能力,不需要抵押,也可以放款。农村需要的是本土金融服务。这是第一方面。
第二方面,从农村来讲,目前我们也会发现,我们能够向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供给模式或者供给机制也是很多的。我们的大银行,我们的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有储,除了这些以外,我们的大银行或多或少也在农村领域提供金融服务。只不过我们真正满足或者直接针对农户或者微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这些机制比较少。另外,一些大银行也开始在做,针对农户,以一定的模式来开展小额贷款。比如像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际化的大银行,也提供小额贷款的模式。举个例子,它建村镇银行,由村镇银行发放小额贷款,这是它可以做的。中国农业银行建一些村镇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等都在建村镇银行,由这些小机构发放小额贷款。第二,它搞批发贷款,对小额机构提供批发是这一客观做的。中国农村银行向中国扶贫基金会提供批发贷款,从而提供小额贷款。大银行从理论来讲,第三方面,也可以收购兼并小机构,由小机构提供小额贷款。第四,可以提供技术服务,对那些小技术进行能力建设,搞培训,这也是可以做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只不过目前我们这些机构在有些方面正在探索,还做得不多,需要深化。中国农业银行的惠农卡,大家对它有不同的认识,这种机制和模式是对传统方法模式的一种很好的创新,它改变了传统新的操作模式,它做好了,有利于客户群体的迅速扩大,有利于农户覆盖面的迅速扩大。这种模式是很好的,只不过需要完善。昨天我在浙江调研,浙江农村信用社有一个农村丰收小额贷款卡,也是这种模式,对农户在评级的基础上进行发卡,农户拿着卡在需要的时候借钱,授予信用贷款额度,这也是一种传统的模式。这种模式从目前来讲,在农村领域提供金融服务的模式比较多。
现在大家关注的三种新型金融机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根据我的理解,村镇银行,大家知道从目前来讲的话,我们发展也很快,后面有专门教授讲村镇银行的事。我们对村镇银行有不同的认识,对三种新型金融机构,我们最初的意图都是要服务于农户,服务于“三农”。当然有不同的认识,对贷款公司来讲,有不少叫小额贷款公司,但没有发放小额贷款,这可能是对的。但是我的认识是你不完全对,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贷款公司到目前为止,我们有270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这些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状况,他们的客户群体差异很大,有在城市里面针对中小企业放款的,也有在农村里面专门针对农户发放小额贷款的,是这样一种状态。有贷款公司平均的贷款额度有3万、4万。举个例子,在山西永济市在一个村里有一个贷款公司,注册在村里面,围绕这些网点来开展业务,平均贷款额度有3万多。在城市里也有开展这样的贷款公司,内蒙鄂尔多斯有一家贷款公司,贷款20万的额度,在城市里做。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城市,它满足是哪一部分客户呢?是那些从大型金融机构得不到贷款,或者说很难充分满足贷款需求的那一部分客户,受到其他金融机构排斥的那部分客户,村镇银行业是这样的。它的客户群体,实际上也是从大型的正规金融机构得不到贷款的金融活动主体。根据我的理解,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都是提供金融服务,对当地的金融工具都是增量,都是需要的。满足的是微小客户、中小客户,属于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如果要对农户服务,相比较而言,这三种新型金融机构当中,农村资金互助社,由农户和当地的小额企业合作组织出资入股,作为成员,然后在成员之间开展服务的这样一种机制。它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比较,资金互助这种模式在解决信息对称上、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或者客户之间相互信任的角度,它比村镇银行、比贷款公司、比其他的金融机构更有优势。这种模式相对于其他的模式来讲,在满足农户的需求上,我觉得效率更高,因为它利用了村庄信任、社区信任,另外就是社群信任,利用了人际网络、人缘、地缘、血缘这样的关系在里面开展工作,不需要抵押,不需要担保,决策效率更高或者最高。同时,因为是村庄贷款,一般在村里面或者在乡镇,这个时候离我们的农户最近。作为农户来讲或者小企业来讲,在贷款的时候,我们借款的操作成本很低。另外,我们的信息更新成本更低。作为资金互助的经营者、管理者,要去了解客户和小企业,我的信息收集成本是最低的。这种模式根据我的理解,它是一种更有效的模式。这是我讲的第二点。
第三点,要实现资金互助的可持续性发展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第一,要促进资金互助的健康发展,首先要明确资金互助不仅仅是农户和小企业,或者说我们的专业合作社把资金拿来筹集在一块儿就可以互助了,就可以成功了。这里面资金互助的组织本身的运作需要有配套的机制。我们知道围绕农户的需求,我们有供给,资金互助就是一种供给模式,这种供给模式与其他的供给模式相比较更加有效。但是我们资金互助组织本身也是需要服务的,这就需要有配套的机制。资金互助本身需要什么服务呢?最简单的就是需要资金,需要有资金来源,需要其他的金融机构给它提供一些服务。这些服务包括融资的渠道,在2007年1月22日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这里面界定了资金互助社可以向金融机构、其他的银行拆借资金,政策上有了,但是目前向资金互助组织提供拆借资金的金融机构,有意愿的这种金融机构很少。但是我们也有金融机构,也有银行向资金互助社拆借资金,但很少。资金互助社本身需要融资。因为我们是落实群体的合作,这是第一方面的配套机制。
第二,我们需要办理结算、办理汇兑,需要这样的基础设施。这样的基础设施从技术上来讲,我们应该进入人民银行这个系统来进行结算。但是有多少金融机构进入了这个系统,经过银监会审批的资金互助社,目前有37个,银监会批准的资金互助社有多少个进去了?在资金上没有问题,为什么进不去呢?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第三,从政策层面或者监管部门对资金互助的认识以及作用的认识,实际上还是有差异的,在理论上对资金互助的认识的差异比较大。主要表现民间资金互助的模式是比较多的。在我们国内,民间的资金互助有农户自己组建的,在村里、在乡镇,也有地方政府推动的,有些地方政府通过银行的模式推动资金互助发展,在村里或者在乡镇搞资金互助。比如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门联合推动的叫贫困村村级资金互助,这个模式在全国到目前为止大概有一万个左右的村都有资金互助,政府给一部分资金,农户配补一部分,组建一个资金互助社,自己管理,自己发展,在全国有一万个左右的村。
第四,比如供销社系统推进的资金互助,供销社推进的资金互助是怎样做的呢?供销社系统通过组建合作社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合作社内部搞资金互助,这种资金互助根据我的理解,它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强,为什么?农村要发展,农民收入要增长,受到两个方面的约束:第一,投入的约束;第二,市场的约束。要发展生产,就需要投入和资金。我们搞资金互助的目的也就是为了解决资金问题,解决投入问题。但是你生产出来以后,要进入市场,而市场的风险是很大的。通过供销社这种模式,供销社有市场,多年来一直从事营销活动,它的产品,农户生产出来的产品以后,通过供销社系统进入市场,市场改革解决了产品的出入问题,所以从某种程度来讲,供销社所推动的资金互助,更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因为我们的资金互助除了这几方面以外,刚才讲的银监会批准的资金互助,因为资金互助从种类来讲,从某种程度来讲,我觉得至少可以分为五种,这五种里面也有很多差异。有的是建立在合作组织内部的,有的是脱离合作组织来运转的。
根据我的理解,不管是哪种模式,我们现在有规则,尽可能的向银监会所出台的规则靠拢,不管经过审批没有,如果你要搞,或者我们已经搞起来的这些,应该向正式规则靠拢,这是防范政策风险的最好出路。我们讲基于社区、基于社群、人群关系、血缘关系,依靠这些是需要的,也是我们发展的基础,那是非正式规则。我们运转没有问题,但是要向正式规则靠拢。
另外要搞好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这是需要的。同时,它是金融业务。我们搞资金互助,由于是金融业务,我们很多搞资金互助者,资金互助的管理者,很多人是不懂金融业务的。金融业务有它的特殊性,我呼吁大家加强学习,加强金融知识的学习,特别是有关贷款管理、风险管理、内控方面的学习。
第四方面,从政策来讲,从政府来讲,应该给予没有经过银监会批准的资金互助有一个尽早的说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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