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个税调整方案今日初审 起征点调幅成焦点
个税法修正案今审议 起征点或调为3000元
个税改革突出公平性 税率设置符合控高要求
免征额若提至3000元 半数城镇职工将免缴个税
高收入者个税征管重心转移
多省市跟进排查 定增个税追缴发酵
个税调整方案今日初审 起征点调幅成焦点
经过多次测算、修订,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在今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专家指出,按最近五年的通胀率算,现今的3000元已不足5年前1500元的购买力,而五年后,随着物价的上涨等因素,即使工资翻番,大部分的工薪阶层仍然是个税缴纳的主体,到时税收负担减轻得并不明显。
有消息称,此次个税改革,起征点预计会调整为3000元,草案拟将现行工薪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专家表示,如初审顺利通过,个稅调整方案将于6月底进行二审,二审获通过则最快在三季度颁布实施。
个税起征点定为多少才合适?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日前说,有调查显示,70%的人觉得目前确定3000元的个税起征点还比较低,需要往上加,而有30%的人觉得这一起征点高了,不能再往上提。如果调整到3000元,纳税人口减少税基人口的12%,减少4800万人,如提高到5000元,则只有3%的人纳税,个税存在的意义就不大了。
显然此次个税起征点的上调幅度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如果个税起征点定为3000元,5年后随着工资的翻番,现在被减免的工薪阶层,届时仍会被列入缴纳个税的行列。有人士指出,按最近五年的通胀率算,现今的3000元已不足5年前1500元的购买力,而五年后,随着物价的上涨等因素,即使工资翻番,大部分的工薪阶层仍然是个税缴纳的主体,税收负担仍没有减轻。调整个人收入差距,应对高收入者多征税,对中等收入者少征税,对低收入者不征税,这样才能让个税起好收入分配的调节器作用。
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高巍认为,个税起征点的设置应当适当提高,这是调节社会分化,促进共同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个税应当突出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征收模式,强化对高收入者的征收和监管,减轻中低收入者的个税负担。
高巍建议,在征收改革中,可以尝试以家庭为单位的计税模式。同时,更为重要的是明确个人所得税的用途,推进个税征收、使用的透明化,使纳税者的纳税义务与国家的保障、服务之间建立联系。从现有的状况来看,最为迫切的制度建设应当是对高收入群体的征管监督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因为,只有实现了高收入者的税收足额缴纳,才可能在大幅提高起征点的同时,确保个税总量平稳增加,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积极作用。
而经济学家华生认为,个税起征点不宜提的太高,提高起征点既扩大了他们与高收入阶层的绝对差距、也扩大了相对差距。其实,3000元月薪的人相对其交的十几元个税,却要交670元的社会保障费(税)。因此,降低个人社保交费、增加国家分担部分,同时引进按负担人口、房租、房贷利息的纳税扣除和收入返还才是真能帮助中低收入阶层、又缩小收入差距的正道。如果大家都宁愿表面上人人搭便车、让政府在似乎不直接针对自己的商品上收税,而讨厌从自己腰包拿钱交个人所得税,收入和贫富差距只能越来越大。(www.ccstock.cc)
个税法修正案今审议 起征点或调为3000元
今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按照日程,会议将在从20日至22日的三天时间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等法案进行审议。据此间多家权威媒体透露,个税的工薪所得费用扣除额预计会调整为3000元,税率结构由9级累进税率调整为7级累进税率。
起征点可能调为3000
本轮个税法修订中,最为引人关注的就是个税的工薪所得费用扣除额度(也即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我国现行的个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额是2000元。纳税人在缴纳个税时,用每月的工资所得先减去三险一金,再减去2000元的起征额度,再乘以相应的税率,就得到应缴的税款。
据悉,此前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曾两次调整,第一次是2006年,免征额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第二次是2008年,由1600元调为2000元。
本次个税的工薪所得费用扣除额度(即起征点)的调整,在过去几个月中,产生了多种传闻。有认为2500元,也有认为是3000元。今年两会期间,更有多位两会代表呼吁将起征点调为5000元。
而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个税的工薪所得费用扣除额预计会调整为3000元。据中新网财经频道记者从几个权威途径获得的消息来看,起征点调为3000元应该是较为可信的。
累进税率由9级调为7级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9级累进税率,税率从5%到45%,一共9级。第一级是扣除起征点后不超过500元的部分,对应5%的税率;第二级是扣除起征点后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对应10%的税率;第三级是扣除起征点后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对应税率为15%。以此类推,最后一级是扣除起征点2000元后,超过10万元的部分,其对应税率达45%。
而本次个税法修订,将会改革9级累进税率。据中新网财经频道从权威部门获悉,本次个税法修订可能会将现行工薪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可能会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至于级次调整的详细方案,目前还没有确切的消息,还有待权威部门公布。
有专家估算,受提高起征点与税率调整等影响,最终可能会使国家个税收入减少1200亿元左右。而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约4800亿元。显然本次个税法修订完成后,将使得国家的个税收入大幅减少。相应地会造成一些问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有效应对。
二审若获通过最快下半年实施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经过多次讨论与修订后,将在4月20至22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上进行初审。如顺利通过,将于6月底进行二审,二审获通过则最快于下半年颁布实施。(.中.新.网)
个税改革突出公平性 税率设置符合控高要求
本报记者从江苏省地税局获悉,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草案近期将上交国务院讨论。在这一税种上,改革的天平逐渐趋向于公平。
当天,江苏省地税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陈茂峰在一个小范围座谈会上向本报记者透露,按既定思路,个税改革将朝着综合分类相结合的结构发展,其主要内容为两个方面:提高工薪的扣除标准、调整优化税率设置的结构。
作为上缴中央税收最多的省份之一,上述两个内容,也是江苏财税部门近年来对国家本轮税改的主要建议之一。
陈表示,现行分类所得税制在当初设计时主要出发点是抓征收源、方便计算,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结构性的弊端在公平性上的问题日益突出。
事实上,个税是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中一直保持稳定增长的重要组成来源,而改革最大的障碍在于财政减收。尽管改革要以税负中低收入者降低、高收入者增加为目标,但以现有可以看到的改革思路和内容看,减收亦在地方政府的测算中成为必然。
传知行研究所税制研究员黄凯平向本报表示,在中央收入倍增的计划要求下,个税改革中政府让利于民的思路基本奠定。
让利于民
在2003年-2010年的8年时间内,江苏个税收入从79.64亿元跃升到449.79亿元,年均增收达54.15%,已经成为地方第三大主要税收来源。按照分税制中央地方6:4分成计算,江苏2010年个税总收入达到1124.48亿元。
陈茂峰表示,扣除标准提高到2500元或3000元,再加上调整税率级次级距,对个税省级收入造成减收已是事实。
依据个税纳税公式,为工薪收入减去三险一金,减去起征点(目前为2000元),再乘以相应的税率(如果前三者差小于2000元意味着不需要交纳个税)。
江苏目前有2000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人数,其中903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数,如果提高到2500元的扣除标准,则有超过40%的纳税人不再纳税,而提高到3000元将有60%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无需纳税。
细一分析不难发现,江苏903万人在2010年平均每人交纳了12452.7元的个人所得税,而2010年江苏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扣除价格因素后为25116元,年均可支配收入22944元。
以扣除额提高到3000元计算,江苏现有903万人中将有541.8万人受益而不需要交纳个税,以2010年为基数计算,省级个税收入或减少67.46亿元。亦有学者测算出,本次个税改革,全国将减少1200亿元收入。
黄凯平认为,即使是起征点调整到3000元,若以月收入3000、5000和10000元相比,调整后的个人少上缴的额度仍然较小,在当前通货膨胀下基本不会对改善生活和刺激消费起到任何作用。
目前分类征收、到账扣缴的个税征税模式,难以体现量能纳税的原则,对取得同等收入的居民由于其所得来源不同而导致个税税率不一致,导致税负不同;取得同一笔性质相同收入的居民由于未能充分考虑其家庭赡养人口负担、子女教育负担、医疗负担的不同而承担相同的个税税负。
本报记者获悉,由于本次个税采用分类综合税制,继承了原先计算便捷特点,也融合了宽税基、考虑综合负担能力、体现公平等优点,但其对内外部配套条件要求高,因此以家庭为单位的思路暂不予实施。
优化税率设置
另一个方面,当前多达9档的累进制个税,以及分工薪所得、财产经营所得等十一类的分税税制,在征收中造成一个重要问题:
当居民工薪所得为6600元、41600元和121600元每月时,实际个税负担率为9.47%、20.7%和31.76%。其中,31.76%税负是稿酬所得个税的2.84倍,这就对工薪所得高收入者来说显示出极大的不公,也为其合理避税提供了理由。
江苏财税系统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这次改革中,9档的累进增加制度肯定会予以减少,即对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各项所得,适当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但改革是否保持每档5%的递增以及是否逐渐拉开档次目前仍期待中央统一定调。
有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向本报透露,在递交国务院的方案中,建议将工资薪金所得、财产租赁和财产转让所得等,列入综合项目实行综合征收;而对居民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和偶然所得等,实行分类征收。
而对实行分类征收的各项所得依然实行比例税率,则适当调高税率,以增加非勤劳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负。
江苏省社科院财贸所副研究员骆祖春认为,这一思路符合国税总局4月17日的加强对高收入者个税的征管的通知,即通过对高收入人群的控制弥补提高扣除标准后中低收入人群的空缺。
不过,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黄泽民向本报表示,根据国税总局的要求,你做股票投资,赚了要申报,亏了也要报,黄认为这毫无道理。
个税亦是吸引人才的重要战略。本报获悉,各地实施高级人才引进计划中给予的高达数百万的专项创业资金,这一所得的纳税问题成为了争议中的一个焦点。
对此实行减免个人所得税的计划,即每个月的收入用于缴纳个税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江苏省地税局人士向本报表示。不过记者获悉,此补贴有上限--即最多三年、补贴最高30万。
从效率的角度出发,改革税率设置,更能吸引优秀人才的聚集,黄泽民对本报表示。(.21.世.纪.经.济.报.道 .王.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