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股份今日就大股东收购珠拉黄金股权等事宜进展情况发布公告称,之前大股东上海泓泽与珠拉黄金和大漠矿业持有人郭文军约定,将上市公司支付给郭文军的1.6亿元转让款归还上市公司,但到了19日这一截止日,大股东未能按期履约;其表示将
于20日前支付上述款项。
今年3月28日,大元股份突然宣布终止去年非公开发行预案,将原方案打算通过增发募资收购的郭文军持有的珠拉黄金100%股权,改为由上海泓泽自筹资金先行收购珠拉黄金79.64%股权及内蒙古大漠矿业100%股权,而后将上述资产注入公司。
为此,上海泓泽与郭文军签署协议,郭文军所持珠拉黄金79.64%股权及大漠公司100%股权评估值为30.59亿元,交易价格定为30亿元。由上海泓泽先支付定金3亿元,2011年6月30日前将支付余下27亿元股权转让款。由于大元股份在2010年1月筹划定向增发时已向郭文军及其指定方支付共计1.6亿转让款,伴随上述协议的终止,大元股份对郭文军拥有1.6亿元的债权。因此,在宣布终止增发的同时,上海泓泽承诺,将代郭文军向公司偿还1.6亿元,在该协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即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日内)一次性支付上述款项。
4月16日,大元股份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因上述日期为周六,则上海泓泽应当在19日前向将上述款项划入上市公司账户。但根据公告,截至4月19日,大元股份尚未收到1.6亿款项。而对此,上海泓泽书面承诺4月20日前予以支付。不过公告另称,上海泓泽已于年4月19日向郭文军支付1.4亿定金和2500万借款。
引人关注的是,之前上海泓泽为筹措上述股权收购及代偿款项,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大笔减持。根据权益变动报告,上海泓泽分别于3月31日、4月6日分别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大元股份700万股、300万股,总计1000万股,价格分别为32.8元和20.08元,套现额总计3.14亿元。减持后,上海泓泽持股比例由25.4%下降为20.4%,尚余4080万股,而且并不排除继续减持的可能。而为了筹措资金,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军还可能涉嫌“违背承诺”。公司的公告称,在2010年5月20日,杨军因增持大元股份,承诺在2010年5月20日至2011年5月21日期间不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而其持股94%的上海泓泽在此期间的减持行为是否违背承诺,还正在核查过程中。
(责任编辑: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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