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徐明) 招商银行(600036.SH/03968.HK)今日发布公告称,5月3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将提请股东审议及批准发行新股(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各种方式)以及债券的一般性授权。
此举将为招商银行未来进一步再融资铺路。
公告称,拟寻求的授
权发行A股/H股数量将不超过A股/H股各自总股数的20%。授权时限为,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日期止的期间:(1)公司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2)本项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十二个月届满当日;(3)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根据本项议案赋予董事会授权之日。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
按2010年底总股本计算,授权融资股本共计最多达到43.15亿股,股本再融资计划可能达到数百亿元。截至2010年底,招行总股本约为215.77亿股,其中A股为176.66亿股,H股为39.1亿股。
同时,股东大会还将审议关于修订人民币债券发行规划和授权的议案。计划未来三年内(2011年-2013年)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的余额拟不超过上年末人民币负债余额的10%,其中,发行境外人民币债券余额不超过300亿元。
该议案拟授权管理层根据招商银行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和市场状况,决定债券发行的市场、时机、金额、利率类型、期限、方式和资金用途。授权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上述两项特别决议案需要获得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10年年报显示,截至当年底,招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47%和8.04%。招行行长马蔚华曾于4月1日在其年度业绩发布会上表示,由于监管部门提高了监管要求,招行会考虑在适当的时候通过外部融资补充资本,争取在每个发展阶段都达到要求。
马蔚华还称,该行正在进行的“二次转型”就是争取通过内生利润来补充资本,近几年内生利润补充资本的比例不断加大。
财新《新世纪》周刊此前报道称,工农中建四大行高管都在各自的年报发布会上表示,近期或至少“两年内”无再融资计划,几大行的主要股东中央汇金投资公司也表达了相同的态度。但是,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第二版和第三版实施(简称Basel 2、Basel 3)主要冲击在于对资本的要求。两三年内问题不大,但如果找不到可持续发展的资本补充机制,未来的发展恐怕会受到掣肘。
作者:徐明
(责任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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