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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城市今年目标是涨 楼市调控大限将至

加入日期:2011-3-28 8: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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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40城市亮控房目标未见降字
  争议房价控制目标:涨价标准还是数字游戏
  调控挂钩GDP被指助推房价上涨预期
  地方楼价目标本周集中登场 39个城市今年目标都是涨
  3月底调控大限将至:多城房价仍纠结
  楼市利空 仍未出尽
  青岛出现首批住宅用地使用权撞限案例
  第三轮楼市调控又是空调?
  任志强:楼市调控每次都会出现戏剧性结果

  40城市亮控房目标未见降字
  《国八条》要求地方政府一季度公布房地产调控目标
  40城市亮控房目标未见降字
  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史上最严厉的《国八条》房地产调控措施,要求各地方政府在一季度前向社会公布当地房价调控目标。
  离这一大限还有一周,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全国目前只有近40个城市公布了自己今年的房价调控目标。而已公布的调控目标中未见降字--绝大多数城市将当地的房价涨幅定在10%左右。
  其中,涨幅最小的是位于欠发达地区的兰州。该地允许2011年房价涨幅不超过9%。
  ■部分城市调控目标
  兰州:涨幅不超过9%,低于当地预期的GDP增长14%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的指标。
  丹东:确定涨幅不超过 9%-9.5%。
  榆树:2011年度新建住房增幅低于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而榆树2010年新建住房的价格增幅高达 50.5%。
  西安:涨幅不得高于15%。今年西安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指标为15%。
  海口:涨幅要低于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2011年,海口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预期目标为10%左右。
  济南: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肇庆:不高于本年度全市生产总值增长速度。
  嘉善:涨幅不高于本县地区生产总值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
  宜春:增幅控制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以内。
  锦州:平均价格增幅拟定为不高于13%。
  昆明:涨幅不能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按昆明十二五规划,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目标均为10%。
  岳阳:平均价格增幅不高于10%。
  沈阳:低于当年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经济增长幅度(这两个指标预期目标为12%)。
  合肥:涨幅不高于年度GDP及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贵阳:不高于全国平均值。银川:涨幅控制在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以内(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预期目标为10%)。
  公布城市尚不足一成
  据京华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昨天,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比例不到全国600多个城市的一成。
  目前,只有山西省22个城市以及银川、贵阳、昆明、佛山、岳阳、沈阳、丹东、海口、合肥、兰州、西安、济南等共计40个城市公布了自己的房价调控目标。
  从已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来看,没有一个城市提及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个参考标准,绝大多数只提及当地GDP增速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其中,一些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与当地GDP增速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平。
  此类城市,可以西安为例。西安市政府给出的调控目标是:2011年西安新建住房的涨幅不得高于15%。而今年西安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目标为15%。
  到目前为止,调控目标中涨幅最小的是位于欠发达地区的兰州。该地允许2011年当地新房涨价幅度不超过9%,低于当地预期的GDP增长14%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的指标。
  不只是二线城市一片涨声--小城丹东的房价控制目标,确定在涨幅不超过9%-9.5%。
  目前可知,在已公布调控目标的城市中,最宽松的目标非榆树莫属--该市规定,2011年新建住房增幅要低于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但榆树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的增幅高达50.5%。
  一线城市仍秘而不宣
  尽管距离国务院公布的最后期限只有4天,但京、沪、广、深这类昔日房价几度飙升的一线城市,对调控目标尚秘而不宣。
  反观2010年,在中国房地产市场步入调控时代后,历次国务院的调控政策出台时,一线城市都是最先跟进地方细则的排头兵。
  以国十条为例,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国十条,半月内北京制定并发布了京十二条,并带头开始限购,随后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纷纷跟进。
  为何出现这一状况?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分析称,国八条中规定,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王珏林认为,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难度更大,地方政府相互看看,相互参考可以理解,所以各地调控目标迟迟没有出来,不过他相信在月底前,全部城市的调控目标都能公布。
  正是房价上涨压力大,所以才会有调控目标。王珏林表示,地方政府一旦制定了目标,就必须完成。对于目前已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他不表示质疑,也不评价这些城市房价涨幅的高低。
  上涨10%为确保完成
  10%的上涨空间,究竟是限价目标还是涨价目标?
  地方政府就没有动力将房价降下来。中国房地产学会执行会长、北京房地产学会常务副会长陈贵表示。
  他说,对于承担拉动地方经济重任的房地产来说,个别地方政府可能并不想调控。就目前这些城市公布的全年上涨10%左右的房价调控目标,充分说明了地方政府的不情愿情绪,也可以说是试探性的。
  陈贵认为,影响房价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供需,另一个是预期。就目前的市场,需求还是大于供给,房价上涨的压力在未来10年都一直存在。如果不出台调控政策,购房人还会一致认为房价上涨,在这样的预期下,房价上涨更快。而一线城市这两重压力更大,因此目标难定。但面对国务院的问责制度,地方政府又不得不制定出一个目标。
  陈贵说,定低了怕完不成任务,所以地方政府一定会定高一些。另外,今年确定的1000万套保障房,目前还没形成供应,到底会不会对市场产生冲击谁也不确定,而且这些保障房陆续入市要等到国庆后,(对地方政府来说)与其冒风险,不如给自己定一个宽松的指标,确保在年末完成目标。
  土地财政还在发威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持相同判断。他认为,虽然从去年开始进行了房地产调控,但各地的土地财政并未发生实质改变,让地方政府主动降房价,从逻辑上说不通。因此,制定一个相对能实现的较低涨幅,对地方政府来说更具有现实可能性。
  他同时持乐观态度--各地调控指标公布得如此之晚,甚至有些城市至今尚未公布,反映了地方政府对此次立军令状的重视,这总比拍脑袋定数,草草公布,形同虚设要好。
  已公布调控目标的城市,所定标准大多参考各地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胡景晖认为,GDP、人均可支配收入、房价、CPI之间,的确应该有一个相对合理科学的数据体系和比例关系。从一个发展速度较快的城市来看,一年的GDP 涨幅在10%,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应该在8%,房价涨幅在6%以内,CPI涨幅在4%以内,这样既能体现居民对经济增长成果的充分享有,又能体现房产的保值增值性,还能让老百姓感觉房子越来越买得起。大家的日子都会好过。
  此外,调控目标紧跟各地GDP、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也许还存在统计数字与百姓实际感受不符的意外。胡景晖认为,调控目标只是一个单纯的数字,会存在问题--为了完成这一数字,相关机构可以采用不开盘高档房、加大郊区房供应等方法,拉低房价涨幅指数。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马光远则认为,国务院要求地方政府公布的调控目标,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三个因素。地方政府显然遗漏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个重要因素。
  马光远举例说,如果一个城市的房价是1万元一平米,而人均收入是3000元。1万元房价涨10%是1000元,3000元工资涨10%是300元,这样执行,老百姓的收入和房价还是会越差越大,调控目的何在?
  马光远说,在微观经济学中有个理论叫收入弹性。所谓弹性,就是每一个因素变化对价格的影响会不一样。例如,白菜涨10%,对一个城市的经济涨幅影响可能只有3%、4%,而房价上涨10%,对一个城市的经济涨幅影响可能超过了10%。两者不能相提并论。
  他说,我们有世界上最多的经济学家。在目前的房价下,怎能将调控目标与GDP增速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挂钩?制定政策时,(我们)不要违背常识。(京华时报)


  争议房价控制目标:涨价标准还是数字游戏
  公布日本周四截止,一线城市依然按兵不动
  胥会云 金亮
  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本周四将成为各地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公布截止日。众多一线城市目前依然按兵不动。而一些城市已经出台的控制目标则为外界所诟病。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地方政府公布的这些住房控制目标其实是涨价,不是控制价格。
  新华社近日也播发文章指出,各地出台房价调控目标引争议,文章发出了限价标准还是涨价标准的疑问。
  而一些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更是表达了相关目标可能变质为数字游戏的担忧。
  饱受诟病的目标
  1月26日出台的新国八条的第一条就提出,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由此可以预期,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将有大量城市集中出台房价控制目标。
  记者统计发现,目前共有超过50个城市公布了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其中山西全省下辖的11个设区城市和11个县级市已经全部公布,陕西也已经有10多个城市公布。
  而这些已经出台房价控制目标所限定的均是房价的上涨幅度,却只字未提降低房价。
  现在如果每一个城市都将该目标制定在10%左右,必然会形成一个房价要上涨的心理预期,打破本来已经出现的房价步入稳定或下跌的态势。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然而,目前各地出台的房价控制目标似乎很难符合大家对合理的预期。
  按照新国八条的要求,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都应该成为控制房价的参照,但现有的各地目标普遍与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挂钩,却独独缺失了对于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参考。
  尹伯成对记者表示,地方政府公布的这些住房控制目标其实是涨价,不是控制价格。房价应该考虑家庭收入比,把物价上涨、CPI涨幅联系起来。今年定了4%的CPI涨幅,那么房价的涨幅就应该控制在4%以内。
  尹伯成表示,合理的水平应该用两个标准去衡量。一是要跟居民的收入水平相适应。国外的房价是居民年收入的3~6倍,中国可以放宽一点至6~8倍;二是房屋的租金回报率,我国现在的回报率大概是2%,而合理的比例应该是5%左右。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22日发布的报告称,2010年全国部分城市房价泡沫有所扩大。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一线和东部大城市,房价收入比明显偏高,均在10以上,个别城市甚至远高于10。排名前五位的北京、深圳、上海、杭州、厦门2010年房价收入比分别达到17.44、15.62、15.45、14.65、12.75。
  而上述房价收入比还是包括了经济适用住房在内的所有一手商品住宅的价格。
  以上海为例,上海2010年纯商品住宅的房价收入比与全部商品住宅的房价收入比相比高出8.83(主要原因是上海的配套商品房成交规模较大),杭州高出7.97,重庆高出3.83,北京高出3.25。这表明,杭州、北京、上海、重庆这四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明显偏高。
  尹伯成表示,要真正把房价控制住,就一定要把限购令坚持下去。
  计算口径的微妙变化
  复旦大学住房政策中心执行主任陈杰则对记者表示,房价控制目标很容易变成数字游戏。
  他认为,地方政府对房价统计数字的操作空间很大。不让中心城区新盘上市,只上郊区的;大量上动迁房、保障房,甚至直接冻结新盘价格。避过风头就行。就像为了完成节能减排指标,直接拉闸限电。
  中国房产信息集团(CRIC)联席执行总裁丁祖昱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了同样的担心。
  他指出,目前由于房价的基数未定,所以很容易变成数字游戏。
  关注各地目标可以发现,各地的基数确实不相同。比如合肥市的房价控制目标是以新建住房价格为基准,而兰州则选定新建商品房价格。
  尹伯成对记者表示,以新建住房价格为基准,应该是包括了保障房在内。如果以此计算整体涨幅,那意味着其中商品房的涨幅会远远大于整体涨幅。
  陈杰也在自己的微博上表示,楼市调控目标应该是房价涨幅,但直接盯着房价就思路完全错误,肯定逼着地方政府动用各种手段治标不治本。房价根本是供需互动的结果。抑制不合理的需求,增加供给总量,改善供给结构,规范市场(租售市场)秩序。如果这些都做到位了,房价还是要涨,那是市场结果,政府官员并不能因此判定那个涨幅就不合理。
  一直以来,土地财政也被认为是影响调控效果的一大顽疾。
  陈杰表示,土地财政也是城市发展的融资手段,用得好的话并不是什么坏事情,只要我们可以监督好资金的使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就可以,否则地方上总会钱不够用。
  尹伯成则表示,目前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大部分要归中央,但地方事务要地方财政支持大部分,就造成了小部分的财政收入做大部分的事,这是不合理的。因此必须进行适度的调整,使得地方事权和财权相匹配。
  附表_部分城市新房价格控制目标
  太原 涨幅不超过全市年度GDP(13%)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10%)
  贵阳 不高于去年全国平均值
  昆明 不能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10%以上)
  沈阳 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增幅低于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12%)和经济增长幅度(14%)
  合肥 涨幅不高于全市年度GDP(16%)、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13%)
  兰州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不超过9%
  济南 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12%)
  海口 涨幅要低于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10%左右)
  宁波 市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保持住房价格基本稳定,新建住房价格全年涨幅低于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调控挂钩GDP被指助推房价上涨预期
  近40城市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多数盯着GDP增速或人均收入涨幅
  专家认为,调控难度凸显,政策还将持续从紧
  □记者 王涛 吴黎华 北京报道
  经济参考报报道,大限将至,包括京、沪、穗、深四大一线城市在内的全国多数城市仍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据公开披露的信息,截至27日,仅有近40个城市公布了房价调控目标,且其中多数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与当地G D P增速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挂钩,因此被认为是在强化房价上涨预期。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这一方面体现了房价调控之难,同时也释放了政策依然会从紧的信号,预计调控政策近期还有可能陆续出台。而近60家上市房企现金流大减千亿元的消息表明,如果楼市成交持续低迷,下半年可能迎来开发商较大规模促销。
  进度
  京沪穗深尚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
  根据新国八条,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如今新国八条落地已整整两个月,距离一季度结束也仅剩一周的时间,但多数城市仍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
  截至上周末,仅有宁波、济南、海口、丹东、银川、榆树、佛山、沈阳、贵阳、昆明、兰州、西安、合肥、岳阳以及山西省的20多个城市公布了房价控制目标,多数是二三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一线城市均未公布。
  在已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近40个城市中,多数城市制定的目标与当地G D P增速目标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目标挂钩。
  宁波市政府25日正式公布《关于公布2011年度宁波市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明确,2011年度市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保持住房价格基本稳定,新建住房价格全年涨幅低于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根据宁波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今年宁波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目标为10%。
  在沈阳,房价增幅控制目标为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增幅低于当年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经济增长幅度。而2011年沈阳计划让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G D P同增12%。
  此次各地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普遍选择与G D P或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挂钩,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认为,与G D P挂钩有一定道理,但各地应体现差异性。根据国家统计局2000年到2010年十年间的统计数据来看,全国房价年度同比涨幅低于同年G D P的涨幅,高于同年C P I的涨幅,如果从过去十年的情况来看,各地制定房价涨幅低于G D P涨幅的目标有一定道理。
   但 是 每 个 城 市 的 情 况 不 一样。她进一步表示,现在还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中,一些房价过快上涨的城市,其去年房价同比涨幅是高于G D P增速的,那么,它们将房价涨幅目标定在低于G D P增速能否做到就存在很多未知因素。
  在聂梅生看来,房价调控目标的确定应体现地区差异,不能千篇一律地与G D P挂钩。按城市类别来看,在自主需求为主的城市,其房价调控目标除了与当地经济发展目标挂钩外,还应与房价收入比挂钩。而如果在新建商品住宅中投资、投机性购房所占比例较高的地方,比如出台限购令的35个城市,它们的房价调控目标还应与CPI挂钩。
  此外,聂梅生还认为,针对不同的住宅类型调控目标也应该进行细分,比如高档商品房、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
  效果
  调控目标被指助长房价上涨预期
  有观点认为,各地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俨然成了涨价目标,会在很大程度上助长房价上涨预期。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很多城市是不敢提今年房价会比去年下降,怕达不到目标,与其说了做不到,还不如给自己留有余地。
  德佑地产研究主任陆骑麟认为,公布房价调控目标是地方政府迫于无奈的做法,单从目前来看,房价上涨的预期很难在短期内改变。
  广发证券房地产行业分析师沈爱卿也认为,目前各地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反映出地方政府觉得控房价的难度是非常大的。而目标被指助长房价上涨预期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房价不是那么容易降下来。
  有业内人士认为,各地公布房价调控目标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房价上涨预期,政策持续收紧的信号仍将持续加强。
  继上周国家发改委宣布,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价后,北京又发布公告称,26日起开始实行大幅提高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新政策,由此前的1%至2%,提高到2%至5%。根据公告,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新办理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确认的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按照预计增值率实行2%至5%的幅度预征率。容积率小于1 .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最低按照销售收入的3%预征土地增值税。
  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主任徐枫认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提高及清算等政策如严格执行,将直接对相当一部分房企的资金链造成压力。
  北京中原认为,最近发改委及部分地方税务部门针对楼市调控的政策出台,说明了楼市的利空依然未出尽,调控政策依然在从严从紧。并预计最近调控政策还有可能陆续出台,楼市很可能出现明显的变化。
  压力
  59家上市房企现金流大减千亿元
  现在的调控不单单是对于房地产的调控,实际上在信贷这一块,全部都是一个收紧的趋势,有些房贷贷款已经批下来了,但等了很久就是不放,因为现在银行手头资金也比较紧张。陆骑麟表示,在银根紧缩严厉的调控政策下,开发商资金链趋紧将是一个长期的趋势。
  W IN D统计数据显示,按照申万一级行业分类,截至记者发稿,两市已有共计59家房地产类上市公司发布了2010年年报。年报显示,虽然利润增长整体仍然十分可观,但房地产上市公司资金链整体趋紧的迹象已经十分明显。
  数据显示,59家上市公司2010年共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4.24亿元,同比增长35.9%。其中,上市房企四大龙头万科、保利地产(13.80,0.59,4.47%)、金地集团(6.97,0.15,2.20%)和招商地产(17.98,0.83,4.84%)分别实现了72.83亿元、35.19亿元、17.76亿元和16.44亿元的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达到了36.7%、39.8%、51.7%和22.3%。
  虽然净利润实现大幅增长,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升。四大地产龙头中,万科、保利地产、金地集团和招商地产2 0 1 0年 末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别 为74.7%、79.0%、71.2%和64.6%,同比上升了11 .5%、12 .8%、2 .2%和4.6%。
  在现金流上,59家上市公司2010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49.8亿元,同比大减1026.9亿元。四大地产龙头中,万科、保利地产、金地集团和招商地产2010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4亿元、-223.7亿元、-30.4亿元和-44.5亿元,而2009年末,这个数据则分别为92.5亿元、-11.4亿元、-28 .7亿元和70 .5亿元。截至2010年末,59家上市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69.1亿元,而2009年末,这个数据则为526 .8亿元。数据还显示,截至2010年末,上述59家上市房企的存货总量已经达到了6414.9亿元。
  我们判断,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开发商在加大开工,准备走快周转的路线。但目前的成交还是比较低迷的,如果这个成交状况持续3个月至6个月的话,开发商就很难撑得住了,就可能需要考虑降价。沈爱卿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如果现在低成交量的状况持续,将会对开发商产生很大的影响。他同时表示,目前市场有些分化,一些大型的开发商资金状况相对还好,而小的开发商融资渠道较少,情况就没那么好。


  地方楼价目标本周集中登场 39个城市今年目标都是涨
  
  本报讯(文/表 记者张忠安)算上今天,离地方政府公布楼价调控目标仅剩4天,但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一线城市在内的重点市场依然保持沉默。而根据记者粗略统计,目前已有39个二三四线城市公布房价调控目标,其共同点就是涨声一片。
  根据国八条,地方政府应在一季度末公布房价调控目标,但目前全国重点城市集体缺席,仅有沈阳、丹东、榆树等二三线的39个城市发布相关数据。大多与当地年度GDP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挂钩,因此房价涨幅基本上围着10%波动。
  根据国八条规定,各地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指出,这些城市在制定房价控制目标时,均回避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一指标。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认为,房价调控目标不应该简单地与GDP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否则将严重削弱楼市调控的政策效果。
  目前已发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全部为二三线城市,重点城市集体缺席。房地产专家谢逸枫认为,不排除地方政府观察其他出价格调控目标的城市之后,将在3月底出台价格调控目标。(广州日报)


  3月底调控大限将至:多城房价仍纠结
  泡沫难界定,确立房价收入比体系很重要
  理财周报地产实验室研究员 王丽云 师同/文
  大限将至,多城还在纠结
  按照新国八条的要求,3月底将成为各地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大限,除了银川、太原、佛山、贵阳、昆明等少数二线城市已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外,一线城市房价调控目标千呼万唤不出来,多数城市还在纠结。
  实际上,房价收入比指标主要用于衡量房价是否处于居民收入能够支撑的合理水平。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研究员陈秀琴表示,房价收入比直接反映出房价水平与广大居民的自住需求相匹配的程度,是衡量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最佳指标。
  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是一个全球通用的指标。尽管如此,其合理范围却没有严格界定。
   但通过历年房价收入比的横向比较,就可以看出这个城市居民购买住宅的支付能力是提高了还是下降了。陈秀琴表示,重庆市在全国首次提出让本地居民家庭用6-7年的收入,就能买套住宅,其实质就是确立将房价收入比作为衡量房价是否合理的参照系,这也为目前还未提出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指出了一条可行之路。
  随着我国住房信息统计制度的趋于完善,建议全国和各地都应考虑将房价收入比列为衡量房价是否合理的标尺。上述报告指出,至于合理区间,全国可以设定为在6-7,不同层级的城市可有所差异,比如一线城市设定为9-10等。
  建立房价标准体系
  数据表明,1996年至2010年,我国房价收入比在5.5-8.0 的区间波动,其中最低的1996 年为5.64,最高的2009年为8.03,2010年回落至7.76。
  总体水平高于发达国家的3-6,但与1998年世界8.4的平均值和6.4的中位数相对接近。上述报告认为,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6-7是房价收入比的合理区间,2010 年为7.76,接近合理,略偏高,全国房价尚无明显泡沫。
  然而不容乐观的是,在2010年连续三波房地产调控之下,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多数一二线重点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却逆势上升。
  既说明了去年调控效果欠佳,又说明抑制这些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压力依然较大。杨红旭指出,在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每年平稳提高的情况下,造成房价收入比上升的根本原因是典型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尤其是2003年之后,人口输入性大中城市房价普遍上涨过快。
  2010年,杭州房价涨幅达35%,深圳房价涨幅31.7%,厦门和北京房价涨幅则皆为29.7%。
   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尤其是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最高均超过10,存在一定程度的房价泡沫;而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房价收入比相对较低,房价泡沫还不明显。杨红旭认为,由此反映出,去年以来国家重点调控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取向是正确的,只是调控效果不佳。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指出,降低房价,靠硬性打压不是长久之计。我国确实需要建立一个房价标准体系,能够衡量不同阶层、不同需求的人买房负担各有多重。
  现在的房价收入比还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数据。金永祥认为,中国面临着阶层差异明显、收入分配不均等复杂国情,一个仅仅描述整体情况的数据并不能反映真实情况。而房价标准体系的建立,则需要民间机构和政府部门联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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