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1日,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标志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正式启动。试点范围涉及16个城市,从补偿机制、管理体制、产权结构、法人治理、资源配置等方面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此次发布的2011年工作安排是对2010年2月出台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相关工作安排的进一步细化。
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方面,提出了“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四大原则。我们认为,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在于医院体制和管理机制的根本性变革。而上述四大原则高度概括了整个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内容。从大的发展方向看,医药分家已成定局,对于公立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政府将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推进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方面,提出加大对县级人民医院体系建设的支持,优化公立医院布局和加强信息化建设。我们认为这将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服务体系的建设,提升保障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医疗服务产业发展。而随着整个医疗服务体系的发展完善,整体用药规模和水平的提升,也会对药品需求产生带动。同时,县级医院的发展将促进其大病种的接诊率,心脑血管、肿瘤、手术相关药品和器械生产企业将面临新的增长点。
全国推行惠民便民措施方面,改进群众就医服务,实施控制医药费用的惠民措施,加强医疗安全质量监管。我们认为随着这些惠民便民措施的逐步到位,将有效缓解目前患者看病难的问题,同时就诊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也将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方面,提高临床一线护士和医师工资待遇水平。我们认为,一线护士和医师待遇的提高,有助于削弱商业贿赂对药品使用的作用力,以前靠回扣做医院市场的药企将会被挤压,走学术营销的优质药企将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
推进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方面,鼓励社会资本介入医疗服务,同时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我们认为,随着相关实施细则出台,民营资本介入医疗服务产业将受到实质性的支持,相关上市公司也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