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3月22日晚间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征求意见稿)》。 《公开谴责标准》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进行制度设计,突出从严监管的原则。针对创业板公司高成长、高风险的特点,设定了较主板和中小板更为严格的触发指标;针对创业板公司超募比例较高的特点,从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募集资金管理三个方面设定明确的违规标准,确保监管威慑力,多层次、多维度引导公司规范运作。突出对重点违规行为的重点打击,突出对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违规、资金占用、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违规担保四项违规行为公开谴责标准的细化规定,确保追究到位。 (来源:证券时报网) (责任编辑:王瑾)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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