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田婆婆洗灸堂使用的“小儿沐浴散”、“湿疹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201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报道了田婆婆洗灸堂使用“小儿沐浴散”、“湿疹膏”致人体严重伤害的事件。近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和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西昌市田婆婆洗灸堂店使用的“小儿沐浴散”、“湿疹膏”产品的调查结果,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认定上述产品按照假药论处,并已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田婆婆洗灸堂销售的上述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有违反《药品管理法》情形的要依法查处。本案如涉及其他省(区、市),及时向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协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来源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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