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山东证监局印发实施了《监管执法监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案件复核监督三种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监督方式,并建立了监管执法监督沟通反馈机制,要求法制工作处室在形成监督报告前,须与相关处室及人员沟通监督发现的问题,充分听取意见,保证监督结果公平、公正。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顶尖财经网无关。顶尖财经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报讯 日前,山东证监局印发实施了《监管执法监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案件复核监督三种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监督方式,并建立了监管执法监督沟通反馈机制,要求法制工作处室在形成监督报告前,须与相关处室及人员沟通监督发现的问题,充分听取意见,保证监督结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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