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丹丹 ○编辑 阮奇
记者从央行获悉,为提高银行票据凭证的防伪性能,保证票据的流通和安全使用,央行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启用2010版银行票据凭证(下称新版票据凭证)。
央行表示,自2011年3月1日起一律使用新版票据凭证,停止签发旧版银行票据凭证。2011年3月1日前签发的旧版票据,仍可继续流通使用。而对客户已购未用的旧版票据,银行应按原售价及时购回,集中销毁。
新版票据凭证对防伪工艺进行了调整。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汇票、非清分机本票纸张使用新型专用水印纸;清分机支票、清分机本票纸张使用新型专用清分机纸;所有纸张中增加了新型荧光纤维;汇票、非清分机本票纸张中增加了安全线;所有票据凭证均采用双色底纹印刷。
同时印制标准也进行了调整。所有票据的号码调整为16位,分上下两排。使用支付密码器编制密码的支票,仍以票据号码后8位流水号作为编码要素。
此外,包括支票、汇票、本票在内的图案、凭证格式、要素内容均作出一定调整。央行提醒,使用票据的银行和客户,应认真了解新版票据凭证的防伪点,增强票据风险防范意识,促进票据的安全使用。
作者:⊙记者 李丹丹 ○编辑 阮奇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郝艳)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