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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堵“空头基金”发改委新规或将重启PE备案

加入日期:2011-2-23 0:19:04

  接近发改委的人士透露,日前,发改委向北京、天津和上海等六省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文件对股权投资企业的设立、资本筹集以及备案程序都做了详细规定。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业内人士表示,发改委此次以部门文件方式下发正式的股权投资企业管理方案,表明其对PE监管权的决心,同时也意味着暂停一年的PE备案或将重启。

  规模5亿以上强制备案

  接近发改委人士透露,《通知》规定,凡在试点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要从事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投资业务的股权投资企业,以及以股权投资为投资对象的股权投资企业,资本规模(含投资者已实际出资及虽未实际出资但已承诺出资的资本规模)达到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均需申请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并接受管理。

  已按《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备案为创业投资企业,或是由单个机构或单个自然人全额出资设立,或者虽然由两个及以上投资者出资设立但投资者均系某一个机构的全资子机构,则不在备案之列。

  该人士透露,通知明文指出股权投资基金的资本缴付可以采取承诺制,即投资者在股权投资企业资本募集阶段签署认缴承诺书,在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运作实施阶段,根据股权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期缴付出资。

  美国世强律所律师曹晖告诉记者,设立一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金募集可分多期进行。“资金募集完成(Close)时,投资者会做一个认缴承诺,并不是立刻钱给你。”

  前述PE业内人士表示,巨额资金躺在银行账户里,机会成本太大。虽然《通知》明确指出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存放于托管银行中的闲置资金可以用于购买国债等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但由于风险低所以收益总体偏低。

  一位国内PE合伙人表示,PE不希望大量资金放在托管银行,“大量闲置资金也会造成PE年度投资回报率偏低。”

  封堵空头基金备案

  新规出台重启了PE的备案之路。

  接近发改委人士透露,《通知》规定,股权投资企业在申请备案时,必须提交基金的所有投资者签署的资本认缴承诺书,并且需要验资机构出具的关于所有投资者实际出资的验资报告。

  此举试图封住“空头基金”备案的现状。

  发改委网站资料显示,2008年6月、2009年4月、2009年11月三批共计22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发改委备案。此后,除了已备案在册的弘毅、鼎晖两家PE管理机构进行了新设基金的备案,再无新的PE管理机构在发改委备案。

  事实上,在发改委备案成功的22家PE管理公司中,有16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募集基金。

  发改委人士表示,这么做是为了避免作为政府机构的发改委被动成为备案机构募集资金的“信用担保”或“信用增级”机构。

  在发改委备案也成为PE获得社保出资的前提条件。

  每年百亿的新增资金可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社保基金成为PE市场炙手可热的“财神爷”。一方面,社保基金是巨额资金的主要来源;另一方面,获得了社保基金的投资,无异于给自身贴上了优质PE的标签。

  与此同时,

  新规再次激起市场对于发改委、证监会等部门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想象”。

  众所周知,证监会一直试图将私募股权基金纳入证监会监管范围。据报道,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订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该修订草案将监管范围拓宽至私募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机构。并且,修订草案中第二条出现“公开或非公开募集资金”字样的表述,另外将原规定中“其他证券投资品种”改为“投资品种”,去掉“证券”两字。

  据接近证监会的人士透露,日前的一次会议上,证监会对发改委出台的股权投资企业监管方案提出了异议,认为私募股权领域应属证监会监管范围。

  而从行业角度出发,发改委也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很是关心。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证监会主要监管公开市场上的证券交易,而PE作为私募属于私下的民间募集,“证监会来管私募股权基金,其实难说顺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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