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深圳市政府发布《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今后,深圳市属国企将试行企业董事会直接选聘总经理、副总经理。
老总选聘权给企业
深圳市国有企业的老总任免权此前一直在政府部门手中,由国资局向企业董事会推荐人选。从2006年开始,深圳市在其中的6家独资企业中进行试点,对于副总经理的选聘权交给企业。随着此次新办法的出台,今年起深圳的所有市属国企将试行推广。
根据这份“意见”,深圳将试行企业董事会直接选聘总经理、副总经理。在市属国有企业中首先推行企业董事会直接选聘副总经理,待取得经验,条件成熟后,再适时推行由企业董事会选聘总经理,但是,深圳市属金融企业和深圳出版发行集团暂不推行企业董事会直接选聘总经理、副总经理。
建职业经理人队伍
据记者了解,通过深化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改革,实现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与公司治理和市场竞争规律接轨,形成市场化选拔、考核、激励、约束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竞争机制,建立选拔培养职业经理人队伍的制度措施,基本形成企业领导人员有序退出的机制。
本意见下发后,深圳市国资局要将直管企业副总经理的选聘、考核评价权交给企业董事会,并根据本次改革工作的需要,出台相关指导意见。直管企业的下属企业,可参照直管企业的做法,开展相关工作。
根据管理权限的变化,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要在2011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章程的修订工作,在章程中明确董事会选聘、考核评价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权限。
《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本意见及配套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一年后,由市国资局全面总结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改革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修改完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