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胡潇滢
今日,华闻传媒公告称,截止 2011 年 2 月 16 日,首都机场集团已累计卖出华闻传媒股份8,973,000 股,持有的股份占送股本比例由20.31%降至19.65%,与上海新华闻所持有的华闻传媒股份数量一致,已恢复双方在《合作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并列第一大
股东格局。
一般在上市公司股权争夺战中,势均力敌的股东为了争夺公司控股权各尽其能,然而在华闻传媒却出现两大股东争相推让的情况。
“双头”大股东再现
2006年11月15日,首都机场集团与上海新华闻在北京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约定,双方并列华闻传媒第一大股东。据此,双方各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31%。
首都机场集团与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15日在北京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约定,双方并列华闻传媒第一大股东。据此,双方各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31%。但是,由于连续被动减持,早在今年7月份,上海新华闻就已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原有控股格局就早已发生了变化。因上海新华闻涉及纠纷案件,被迫卖出169.74万股股票,由此打破了双方并列为华闻传媒第一大股东的格局。
2011年1月5日,首都机场集团决定恢复与上海新华闻同为华闻传媒并列第一大股东的格局,并承诺在适当的时候减持华闻传媒897.3万股,将持有华闻传媒的股份比例降至19.65%,与上海新华闻当前持有的华闻传媒股份比例一致。
今日,华闻传媒表示,截止 2011 年 2 月 16 日,首都机场集团已累计卖出华闻传媒股份8,973,000 股,持有的股份数量已降至267,205,570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9.65%),与上海新华闻所持有的华闻传媒股份数量一致,已恢复双方在《合作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并列第一大股东格局。
互相推诿“控股权”
值得引起注意的是,上海新华闻曾于2010年6月22日表示,必要时,在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增持本公司股份,还将就并列第一大股东的问题,和首都机场集团协商处理。然而,上海新华闻并未增持公司股票,与此相反,首都机场集团打算减持手中华闻传媒股份。
2011年1月8日,在首都机场集团发布的减持预告仅三天后,上海新华闻即作出了与态度不同的回应。内容为,上海新华闻严格履行了《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的职责和义务,包括《合作框架协议》第四条“甲方承诺和保证”中的全部三项内容,为敦促各方全面履行《合作框架协议》,上海新华闻多次与首都机场集团协商。首都机场集团的决定是在尚未协商完成的情况下,首都机场集团单方面的意思表示。
此外,上海新华闻表示,《合作框架协议》并没有约定上海新华闻是华闻传媒当然的控股股东,因历史原因,上海新华闻沿袭承担了上届的控股股东职责,届满后,作为并列第一大股东,首都机场集团亦有责任承担华闻传媒控股股东的职责。且自2010年6月份起,首都机场集团已经成为华闻传媒事实上的第一大股东,应当承担华闻传媒控股股东的职责。上海新华闻多次向首都机场集团表示,支持、配合其行使华闻传媒控股股东的职权,并支持、配合其进行华闻传媒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
市场人士普遍认为,首都机场与上海新华闻之举颇有互相推诿之嫌。
(责任编辑:陈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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