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表达一种政策意向,并不会使中国煤炭企业无煤开采。”2月14日,就国土资源部继续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一事,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秘书长赵家廉向本报记者表示。
2月10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继续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的通知》(下称《通知》)称,为保障和促进我国煤炭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防止煤炭资源勘查投资过多而出现产能过剩问题,决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暂停受理新的煤炭探矿权申请。
防止产能过剩
国土资源部对于暂停受理新的煤炭探矿权申请源于2007年2月,《关于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的通知》([2007]20号文)在中国提出至2008年12月31日止,国土资源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暂停受理第一条规定以外的煤炭探矿权申请(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方式出让煤炭探矿权)。其后国土资源部于2009年3月发文要求继续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至2011年12月31日。
据国土资源部的文件显示,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的一部分。
国发〔2006〕11号文提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并具体指出“水泥、煤炭、电力、纺织等行业目前虽然产需基本平衡,但在建规模很大,也潜在着产能过剩问题”,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
来自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煤炭产量达到29.73亿吨,比2005年增加了7.68亿吨,年均增长1.92亿吨,并预计今年煤炭产量超过32亿吨。
前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2010年10月称,按照旺盛的需求,中国煤炭供需每年增长2亿吨,到“十二五”末就是40多亿吨,但是从开采的强度、运输、排放、结构的转换,包括能源结构的转换来看,中国可能无法承受40亿吨的供需规模,“就我个人观点来讲,我不主张搞到40亿吨”,“不能‘有水快流’,有了煤炭资源都要规划成矿井,都要开发出来,我们要科学地设定一个‘十二五’煤炭生产和开采的总量目标”。
据2月11日齐鲁证券分析师刘昭亮、龚云华发布的研究报告表示,《通知》从源头上遏制煤炭产业投资过快增长,保护煤炭资源有序合理开发。并称“从中长期的角度看,对煤炭企业构成利好……‘十二五’期间,煤炭行业将受益于产业集中度的提升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蜜月期可能会比市场之前预期的要长久得多”。
短期内不会有实质影响
中国矿产实行谁勘探谁受益的原则,即勘探到煤矿的单位可优先获得煤矿的开采权,而据赵家廉介绍,中国煤炭企业一般不参与煤炭勘探,大都通过招拍挂向勘探单位购买煤炭探矿权进而申请开采权,而暂停探矿权申请无疑就是限制煤炭企业所能获得招拍挂资源。
事实上,在《通知》中,亦特别强调“如发现有违规出让煤炭探矿权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短期内并不会对煤炭产能产生实质性影响。”赵家廉称,暂停探矿权申请并不会明显地限制中国煤炭产能的扩张,“煤炭企业可以通过技术改造和扩建来增加产能,中国煤炭的快速增长是市场与企业双向作用的结果。煤炭产能的扩张与收缩是市场行为,计划生产已成为历史。”
而且“暂停煤炭探矿权申请并不会使煤炭变得更热”。赵家廉称,中国煤炭供需总体正常,之所以会出现缺煤的情况,主要是运输等问题造的,“中国并不缺煤”。
在《通知》中提出,国务院批准的重点煤炭资源开发项目及使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和使用省级财政安排的地质勘查专项资金开展预查、普查和必要的详查项目,以及为国家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煤炭资源开发项目配套的勘查项目和大中型矿山企业资源枯竭的已设煤炭采矿权周边及深部的不宜单独设置采矿权的零星分散煤炭资源勘查项目均不在限制之列。
“国家出台暂停探矿权申请的政策应是考虑多方面因素的结果,是控制资源开发进行经济转型的组成部分。”赵家廉称,在暂停探矿权申请的政策中,仍有三类项目获得例外,“这就是保证经济建设的考虑,是有规划的向市场投放煤炭矿产资源,保持煤炭产业的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