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雁争 ○编辑 艾家静 禁产禁销——俗称“瘦肉精”的莱克多巴胺将在我国境内“绝迹”。 记者23日获悉,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六部委日前联合发布公告,宣布自即日(12月5日)起在我国境内禁止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 据国家首席兽医官于康震介绍,莱克多巴胺属于“瘦肉精”的一种。“瘦肉精”是β-肾上腺受体激动剂类化合物的俗称,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等十几种物质。 此前,农业部等五部委曾下发《关于开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的通知》,决定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行动。 商务部早在2009年就发布通知,宣布自2009年12月9日起,禁止进出口莱克多巴胺和盐酸莱克多巴胺。 作者:⊙记者 李雁争 ○编辑 艾家静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桑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