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包头市惠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被告人王秀华等12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12日在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新华社消息称,今年4月13日,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福禾豆业有限责任公司院内发生一起汽车被烧毁案件,车内发现一具被烧毁的遗体。经公安机关DNA鉴定,死者为金利斌,系包头市惠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福禾豆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在包头拥有多家企业(独资或参股),且以惠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吸收公众资金,涉及人员众多,引起各方普遍关注。
九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包头市惠龙公司违反金融管理法规,从2004年至案发,采用融资券、借款合同的形式,以高利回报为诱惑,公开采用口口相传的宣传方式,以惠龙公司的名义向1925人或单位,吸收社会公众资金22.24亿元。至案发,仅返还本金8.87多亿元,导致7.7亿元没有归还,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被告单位惠龙公司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系单位犯罪。
据了解,法院预计将审理两天,择日宣判。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