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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达精工:模式或成桎梏 龙头地位受质疑

加入日期:2011-12-12 10:57:13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布公告称,福建瑞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精工”)首发申请获通过。

  瑞达精工过会之前,已有媒体对其存在经营方面缺陷、盈利能力弱、企业规模偏小等问题进行了揭露。此次虽然成功闯关,但也暴露出了更多的问题。本刊IPO 研究组发行,其业务模式缺陷已经随着经济形势的走弱而显露出来,这不得不让人对其未来业绩产生担忧。此外,瑞达精工的“出口龙头”地位也受到社会质疑。

  ODM模式缺陷显现

  瑞达精工的业务模式不被人看好。

  招股书透露,公司目前以ODM业务模式为主。所谓ODM模式即指某制造商设计出某产品后,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另外一些企业看中,要求配上后者的品牌名称来进行生产,或者稍微修改一下设计来生产,承接设计制造业务的制造商被称为ODM厂商,其生产出来的产品就是ODM产品。瑞达精工目前ODM客户主要是宜家、乐购、家得宝等国际大型零售商以及迪士尼、雅芳等。

  有行业分析人士指出,ODM业务模式实际上就是代加工厂。其缺陷非常明显,即品牌影响力不足,会成为未来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对于ODM业务模式来说,主要是由于目前生产成本(如人力成本)不高,因而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随着各项成本的上升,其后续发展潜力必将减小。”行业人士这样分析指出。

  依赖ODM模式,公司的盈利能力便会受制于大型零售商和集团客户,其影响因素包括所在国政治、经济、贸易政策等的变化、自身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研发设计能力、产品质量和供货情况等的变化。

  瑞达精工ODM模式的缺陷在目前已经显现出来。根据招股书资料透露的信息表明,与应收账款不断增加相反的是,预收账款却逐年减少,这说明瑞达精工在经营过程中所掌握的主动权已经变弱。数据显示,2008年底至2011年6月,瑞达精工应收账款分别为2002.86万元、3684.80万元、4170.63万元和4539.03万元,今年只用了半年时间,应收账款就超过2010年全年。据了解,为了迁就大型零售商等优质客户,瑞达精工不收取订金,并给予30-90天的信用期,这可能是应收账款上升的主要原因。

  但反观其预收账款,却呈现逐年走低现象,报告期内,预收账款分别为721.15万元、520.65万元、583.02万元和394.97万元,考虑到今年下半年欧债危机持续发酵,对国际经济环境影响巨大,因此可初步判断全年的预收账款难以超过去年。

  ODM模式的短处从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变化方面也得到了体现。2011年6月底,瑞达精工应收账款周转率为3.34次/年,这低于飞亚达等从事品牌表生产和销售的公司。可见其盈利能力受制于大型零售商和集团客户。

  可见,如果瑞达精工不加快向OBM模式转换,发展自己的品牌,代加工厂的路将会越走越窄。

  龙头地位有些牵强

  瑞达精工宣称为国内石英表出口“龙头老大”,但由于其市场占有率极低,有些名不副实。

  招股书资料透露,目前,公司钟表产品以出口为主,其中,公司石英钟在2008至2010年的出口份额分别为2.50%、2.19%、1.83%,石英表在报告期内的出口份额分别为0.27%、0.39%、0.27%。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评定,公司报告期内石英钟出口量全国第一。

  但有财务分析师对此提出质疑,对于出口份额最高只有2.50%的公司来说,即使是出口量排名全国第一,但这并不能说明其就是“出口龙头”。其实,目前国内钟表行业处于混战局面,根据中国轻工业年鉴统计,2008年末中国钟表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国有即年限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企业)达到426家,主营业务收入总计184.87亿元,行业平均主营业务收入4340万元。

  即使是面对行业规模不大的局面,瑞达精工仍然无法做到扩大出口份额,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其本身生产规模也是相当有限。而从这一点来说,其所谓“出口龙头”称号其实有些牵强。

  研发费用材料占大头

  瑞达精工虽然号称每年投入巨资用于研发,但研发投入中,材料费用占了大头。

  瑞达精工有关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近年来,瑞达公司投入研究开发的费用占总销售额的4%以上,高科技产品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72%以上。除了多种多样的专利,瑞达已连续3年实现30%以上的复式增长,这源于瑞达自己的专业设计团队、深圳的专业设计室、公司内设的8个研发中心。

  据了解,研发成本包括研发费用和产品成本,研发费用包括开发费用、测试费用和人工费用等,产品成本采购和材料费用、制造费用等。招股书资料显示,2008年至2011年6月,研发投入分别为800.43万元、860.58万元、1018.37万元和464.73万元,占主营收入比重达3.86%、3.98%、4.15%和3.13%。但有些让人不解的是,研发材料成为主要支出,分别为604.04万元、528.78万元、668.16万元和306.60万元,占研发投入的比重分别为75.46%、61.44%、65.61%和65.97%。

  上述情形说明,要么公司在开发、测试方面投入不足,要么说明新品研发能力一般,必须经过不断修改才能最终投放市场。这其实在瑞达精工专利质量方面也有所体现,招股书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专利技术137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7项,外观设计专利119项,请注意,“中看不中用”外观设计专利占到的很大比例。

(责任编辑:sohu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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