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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史上最大规模“抢帽子”市场操纵案件

加入日期:2011-12-12 8:39:15

  薛等人旗下的中恒信“团队”,使用的是典型的“抢帽子”手法:先买入股票,再使用各种方法提高股价,进而卖出获利。

  2011年12月9日下午,证监会通报广东中恒信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信”)、薛书荣、郑宏中、杨晓鸿、黎睿咨等涉嫌操纵市场行为案件详情。

  事后的调查结果证明,这是一起被喻为“史无前例”的“抢帽子”操纵案件。(是指证券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买卖或者持有相关的证券,并对该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做出评价、预测或投资建议,以便通过期待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

  这种方式有点类似于“老鼠仓”,但是又有区别。因为持股人前期没有办法控制老百姓的资金,但具有可以控制对外发布信息推荐股票的优势。)

  有几个数据可为其“史无前例”的定性作为注脚:涉案证券账户148个、动用资金20亿元、交易股票552只、累计交易金额571.76亿元,非法获利4.26亿元。

  仅仅从非法获利的金额这点上,该案已经相当接近于中国证券史上最著名的黑庄事件亿安科技案的获利金额4.9亿元。

  “涉案金额十分巨大,操纵股票数量史无前例,涉案人员数量众多。”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

  但是,这与亿安科技那个时代的操纵股票方式早已不同。

  “亿安科技是操纵一只股票的老式坐庄,而在中恒信案件中,呈现了多人团队有组织的、大规模的股票数量操作模式。”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而且该案在涉案股票数量,与获利金额方面,可算是抢帽子操纵案件的最大规模。”

  更为重要的是,在本案中暴露了证券分析师严重违规问题,使得监管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中恒信的三部曲

  薛等人旗下的中恒信“团队”,使用的是典型的“抢帽子”手法:先买入股票,再使用各种方法提高股价,进而卖出获利。

  然而,中恒信“团队”被喻为“史无前例”的原因在于,他们的每一步,都将赌注下得很大。

  首先是在买入股票阶段,自2007年4月至2009年10月,薛书荣、郑宏中、杨晓鸿、黎睿咨等人以70个自然人名义在44家证券营业部开立112个资金账户,使用148个证券账户,动用超过20亿元资金预先买入他们选定的股票。

  事后被查处时,相关证监会稽查局人士曾惊叹,这个涉案金额与操纵股票数量,可谓“史无前例”。

  而第二步,中恒信团队则开始了周密的组织团队活动,并且,这个形式是以公司化来运作的。

  而这个团队的核心就是名为广东中恒信传媒投资有限公司的传媒投资公司。

  而这家打着“投资学习专家”、号称“秉承持恒守信的价值观,以投资者的投资价值实现为目标,以优势媒

  体为载体向广大投资者传递及时、公正、客观、高效财经服务”的传媒投资公司,成为了薛书荣等人进行日后种种操作的最佳载体。

  而这个神秘的传媒投资公司,对外号称拥有“近1000平米的专业影视制作基地、财经门户网站以及财经研发团队;并与国内多家卫视频道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每日向全国各大卫视输送6个小时的的财经节目”。

  事实上,这个雄伟的财经传媒节目制作计划,只是中恒信团队的一颗棋子,他要负责的角色,就是“抢帽子”交易中的第二环节推高股价。

  其中,黎睿咨、张宏、欧阳宏、桑旭、何淼、梅养和等人首先安排人员制作这个团队所前期买入的股票的荐股PPT,传送至薛书荣、郑宏中等人控制的荐股节目主要制作单位中恒信公司。

  同时,薛书荣、郑宏中等人先后私下联络10家证券公司和8家投资咨询机构的30名证券分析师,完全按PPT内容录制荐股节目。

  而这些实际上是传播了大量虚假信息的节目,便通过各种媒介传向了受众。

  这种传播与投放,是经过薛书荣、郑宏中等人,通过广州登立广告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来完成。

  事后调查发现,中恒信团队以4483万元购买了9家电视台的早、午、晚证券栏目时段,播放前述荐股节目,吸引投资者入市。

  而接下来的第三步,便是中恒信团队获利了结的一步。

  事实上,中恒信团队的动作相当快,通常在节目播出当日或第二个交易日,他们便将预先买入的股票迅速卖出获利。

  最终,郑宏中等人通过上述方式共交易股票552只,累计交易金额571.76亿元,非法获利4.26亿元。

  分析师“触电”风暴

  走得山多终遇虎。中恒信团队的大胆,终于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在他们以这种史无前例的巨大有组织规模操作了近两年后,2009年1月,证监会根据有关线索,正式对上述涉嫌操纵市场行为立案稽查。

  证监会经过调查、审理认定,郑宏中等人以“抢帽子”交易方式操纵股票价格,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同时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于2010年3月将该案移送到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还在刑事侦查中。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抢帽子”操纵案件。一是涉案金额十分巨大,操纵股票数量史无前例,涉案人员数量众多。二是通过多家卫视媒体荐股,影响力巨大,受害股民数量众多。三是涉案团队组织周密且公司化运作,反侦查能力极强。

  解密史上最大规模“抢帽子”案件

  最为关键的是,这个抢帽子第一大案,背后透露出来的证券分析师道德风险让人关切,而这直接导致了最后一系列监管层针对分析师“触电”监管风暴的出台。

  针对该案中暴露出的证券分析师严重违规问题,证监会迅速出台了关于加强证券分析师监管的相关文件,广电总局于2010年7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广播电视证券节目。

  事实上,这种监管风暴仍在持续,“欢迎广大投资者向证券监管部门投诉举报。”12月9日下午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

(责任编辑:sohu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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